樓主您是從哪兒腦補出來的。
現在看起來, 是您們這對父母虧欠你們的兒子, 不是你兒子虧欠他的父母耶。
不過就像你說的, 多出去走走, 這世界很大, 總會有想 承接你家女主人這個屎缺的人。
樓主您何不試試地方的單親媽媽,或是 和你年紀相近一點的女人呢? 那才是一片藍海市場, 前景一片看好啊!
#您說您35歲左右, 你的對像小你10歲就是25歲, 你之前認識他時人家也才23歲,24歲左右。
年輕不懂事在你還沒離婚前就和你往來一年多, 現在你離婚了。
人家面對現實,看到你拖著一個孩子也醒了, 我看您你還是不要耽誤人家比較好。
生活浩呆 wrote:
所以妳意思是懷胎十月生了小孩,這孩子就一輩子虧欠她?
有空多往外走走,世界很寬廣
..(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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