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友的股份要登記我的名字,有何風險?

我覺得這問題很簡單耶,
竟然妳不懂這方面,
心存懷疑或是不想要,
就不要碰,
也不要讓他盧,
堅持妳的立場就好。

又不是說拒絕了就分手,
如果是這樣也好,
表示他對妳感情是假的。

但是,
如果是非常愛對方的人,
就算不懂這些,
也會什麼都答應,
愛到卡慘死的那種。

算妳還有一點理智。
jomalonelove wrote:

大家寫成這樣... ...(恕刪)




會計出面Y

這串文中大概只有某大認為人性本善吧!

最近的新聞,某自行車隊也這麼相信,到IS大本營騎單車,PO文後...

隔天全車隊遭IS故意輾斃,PO上網...

我再來加碼好了.....

知道父債子還,兄債弟還,夫債妻還這些不合法遊戲規則吧!

都成語化了⋯⋯
從這裡就可以看得出,許多人的觀念真的有問題,

管他有沒有問題,

不是你的東西,就不要拿

不是你的東西,就不要拿

不是你的東西,就不要拿


台語說『瘋貪鑽雞籠』這句諺語是在諷刺一個人如果心存貪念,

處處想要佔人便宜,最後反而小失大,吃虧上當,


嚴重的還會惹來牢獄之災。

Mirage-Ulysses wrote:
說真心話 越是這...(恕刪)


阿慧以前不是一千倍林志玲怎麼現在變九千萬了

隔了這麼多年,再一次沈船
1.理財版的r大 自2014年 開始po他怎麼在大陸好賺 狂賺

到2017年時 好像也真的賺了不少。

2018年時,賠掉八千萬! 老本也賠上了!


為何2014年進場時 也認為皆是安全無虞, 短短幾年之後, 弄到這樣慘賠?

(你看見的只是眼下,未來捏?)


2. 縱使樓主這男友真是有心要讓樓主平白無故多賺一些錢!!

幾年後呢? 分手後呢? 兩相交惡之後呢? 還是繼續讓她當股當 每年無緣無故淨賺數萬塊?或數百萬阿? (看這公司營運如何)


3. 一件事在眼前, 若有所疑慮。 繞個圈!!!


樓主男友的本意 是希望無緣無故 幫女友增加收入! <=== 總結。


那為何不能每個月自掏幾萬塊現金 贈與女友? <=== 達到同樣成效。

(且立合約 不管將來兩相交惡 或分手 這些錢財皆為心甘情願贈與女友。 將來不因這事煩纏女友。 或心生怨恨!)


4.塵世間很多事 繞個彎,就過去了。 不一定只有 是 與 非。 一 與 二。


我不知你的年紀。 像我已是中年大叔了。 並沒辦法耗用太多時間在這類塵世間事上。
(樓主若有點年紀 也自該不當浪費太多時間在此一事上。)


lisa0430 wrote:
阿慧以前不是一千倍...(恕刪)


痾 其實 三千萬倍林志玲美貌 與 九千萬倍林志玲美貌

皆是天仙神女也未及之外貌。 所以 有時可以轉換穿插使用!

-

剛進工廠開空壓機 (我機車後輪會無緣無故消風>_<)

一出來時看見一大概林志玲一倍美貌的外勞 騎電動車過去了!

唉,苦無機會與之認識!

Mirage-Ulysses wrote:
1.理財版的r大 ...(恕刪)

我同意樓上說的,
想給妳股份領分紅,
不如直接每月給妳現金或轉帳給妳,
這樣最快。

所以股份填妳名字,
肯定另有目的。
jacky8000 wrote:
我同意樓上說的,想...(恕刪)


我是中原武林第一絕代智者。

身兼中原武林第一人。

我說的當然是對的阿!

不過有時候我也會很KUSO故意講一些不對的字穿插在其中! 就是搞笑梗啦!

=

不過塵世間 也沒什麼對與錯。

像早年 我苦心經營38年的純陽之體。

晚年 我卻怨恨起早年的自我!

早年 應該要推倒曾經有過推倒機會的那二三十名異性女子!

或許如今我的下場不會如此悽慘。


20年, 是與非 對與錯的觀念 竟能產生那麼大的變化!
您真中肯 我也是這麼覺得
Medesigner wrote:


紅色部分確實是正...(恕刪)
先送假鑽戒騙你的心 讓你放下心防相信他 然後開始收割 利用你當人頭 以後出事你來背 女孩 我勸你還是 塊陶啊
熟歸熟,

錢還是要分清楚,

這點老美就做的不錯,

大明星們的婚前協議書,

醜話說前頭,先小人後君子,

最後才發現,

只有錢是真的。

大家賺錢都不容易,

被弄一下,背個3-5百,

人生就此變黑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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