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半精神出軌,可以幫幫我嗎?(文長)

秉呈 wrote:
秉呈


謝謝秉呈
證據我都有留著,只是我們有兩個小孩,真的要
離也不是那麼容易,我老婆說我一直留著那些東
西,讓她覺得壓力很大,其實我問過律師,律師
只問我要什麼,監護權還是錢?
armani小虎 wrote:
證據我都有留著,只是我們有兩個小孩,真的要
離也不是那麼容易,我老婆說我一直留著那些東
西,讓她覺得壓力很大,其實我問過律師,律師
只問我要什麼,監護權還是錢?


你想寬容你老婆,證據確實應該銷毀
你想合又不信任,要離又不甘心

你老婆看到你這樣,說不定又起異心

2人卡在灰色地帶,一輩子互相折磨
這麼好的機會要利用 一有證據 訴請離婚

提告求償 老婆 跟 小王

一毛不用花贍養費 小孩爭取扶養權

自己在找個年輕的同居交往 不是很快樂嗎???
armani小虎 wrote:
謝謝秉呈證據我都有留...(恕刪)

那麼你要什麼?
若是我
我會都要!
離婚有兩願離婚跟裁判離婚

第 1052 條
夫妻之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
一、重婚。
二、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
(以下略)

第 1053 條
對於前條第一款、第二款之情事,有請求權之一方,於事前同意或事後宥
恕,或知悉後已逾六個月,或自其情事發生後已逾二年
者,不得請求離婚
IDEAROCK wrote:
IDEAROCK


謝謝IDEAROCK
現在的情形好像確實再互相折磨。
卡布里島 wrote:
卡布里島


謝謝卡布里島
我希望我是這種人,或許我現在就不用過的那麼
痛苦。
鷹村@@ wrote:
鷹村@@


謝謝鷹村@@
法條我都看過了,侵害配偶權的時效我也清楚,
但是真的告下去,夫妻最後的機會可能就沒了,
因為我老婆覺得這種事情上法庭,弄得滿城風雨
是很丟臉的事情,我老婆還問我,我告小王能保
證她不用上法院嗎?
感覺樓主被吃死死的,在夫妻關係中長期處於弱勢?怎麼老婆有恃無恐的樣子
證據保全好,不要傻到去銷毀,也不用讓她知道你有沒有銷毀
請樓主老婆換工作,如果連這代價都不願付出就離了吧,說會改是騙人的
skirmish wrote:
skirmish


謝謝skirmish
我知道了,謝謝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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