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2-02中國時報 【黃文博/台南報導】網路上的特性「凡走過必留下痕跡」,廿九歲陳姓男子,去年三月花五千元與十五歲女學生援交一次,幾個月後,警方上網巡邏時,發現女學生又張貼援交消息,傳喚她到案,進而查出陳姓恩客,陳某花五萬元尋求和解,還要賠不是,才獲得檢察官緩起訴處分。原文: http://news.chinatimes.com/domestic/11050611/112012020200342.html 上未成年的十五歲學生妹,五萬和解賠不是,獲得檢察官緩起訴處分雖然 case 不相同,樓主參考一下.
不好意思 我來請教幾件事事情已經發展到一審完畢 在2月20開庭完律師 雖然幫我辯護得滿好但是 他跟我說只有4成左右會不成立因為這件案子 罪名不成立 就是入獄現在 差不多判決書等但是 已經做了最壞打算應該會去上訴想請問 上訴 應該怎樣上訴呢上訴 又要花什麻費用假設上訴 要重新請律師可以告訴我哪個律師 比較知名 而且專打性侵害 這一類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