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s1013 wrote:哈哈,照這樣的概念,那如果我只有一個兒子,然後說要找個男生結婚,於是導致我的血脈絕種,大大的影響到我,我老婆,我爸媽,三叔公大嬸婆、十八代列祖列宗等等,所以我應該可以去提告,來個告訴乃論? ...(恕刪) 血脈絕不絕種,在法律上是沒有任何責任的。照你的說法,獨子是否該明文禁止出家?不是吧?您的法學常識似乎明顯不足喔。
p620329 wrote:血脈絕不絕種,在法律上是沒有任何責任的。照你的說法,獨子是否該明文禁止出家?不是吧?您的法學常識似乎明顯不足喔。 我最後說了,只是提供個情境思考一下,別認真。法學常識? 我本來就文盲只會看電視啦。fs1013
所以為了你含飴弄孫的快樂,同性戀者就應該忍受不能與所愛之人結合的痛苦是嗎?然後因為要給父母含飴弄孫的快樂,所以他們就要跟沒有『性』趣的異性發生性關係,然後等生下孩子後就不再與對方有親密接觸。請問這樣你有超級快樂了嗎?以上的言論是已經正在發生的事實,有太多的同性戀者因為社會觀感還有父母的期待所以不得不嫁娶他們不愛的異性,只為了能夠該死的傳宗接代。等孩子出生後,同性戀者就開始逃避夫妻間的性生活,甚至發展外遇,因為『性』是人類的本能,他們不想跟自己的另一半發生性行為,不代表他們本身不想發生性行為。就這樣,另一個無辜的異性戀者被犧牲了。只為了完成你口中『含飴弄孫的快樂』。哇~~~有沒有覺得自己好偉大啊?
Yunalesca wrote:兒應該說:我不是你的means to an end。 那我不就該說 : should have shot you on the wall and ended right there myself. ?我提父母,因為所有人都是人生父母養的,社會設計婚姻的宗旨之一就是創建家庭,傳宗接代,絕大部分人也都是這個架構下才跑到這個世界上存在的,結果討論了半天,沒人提父母的觀點。我想看看,現下年輕人,自我到什麼境界。fs1013
fs1013 wrote:討論了半天,沒人提父母的觀點。我想看看,現下年輕人,自我到什麼境界。...(恕刪) 我是很想說,父母如果真愛自己的子女,就不會強迫子女跟不相愛的人結合。但是這樣做的父母又實在太多了,古今中外皆然。別說同性戀,就是異性戀,這種故事也太多了。梁祝、羅密歐茱麗葉...舉都舉不完。我是認為我們該減少悲劇發生的機會,而不是想辦法增加悲劇啦。
我基本上是反對啦不管是他們自己或者是想要合法要有一個類家庭影響另外一個小孩的價值觀.是因為懷疑有些同性戀是假性的又看他們其實也會騷擾非同性戀者自己也會辦雜交party可能還是為了自己肉慾著想吧只是有洞就可以亂插不想插異性的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