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umaRT wrote:我真的錯了。7.24...(恕刪) 勿介意(已修改)我的意思是能事發前就告知未來當事者會發生什麼事,而非事後諸葛.且其發言完全不受當事者情緒性PO文或情境似的PO照影響(這點很難做到),就看出當事人心態不純之處,所以僅用誠意、正心一以貫之的導引,苦口婆心的勸導,才是貴人.這棟蓋到8XX樓,也只有Q大一人能做到.
遇見更好的自己 wrote:那她現在家休養?你有沒有天天去看她關心她?她以後還敢坐你機車嗎? 出車禍前三天都有叫我去看她這幾天都忙著賺錢她也沒叫我去看她已經四 ,五天沒見了不過這兩天應該會見她以後應該不敢坐了
phS00313 wrote:會刪文十之八九 是 ...(恕刪) 會刪文刪照是因為我在上星期轟了海報哥兩篇文(點出兩人的姓氏,加上一篇他PO籤詩的新聞稿)他刪照片刪籤詩後,我馬上也就撤文換成MV,我想要目的達到就好,沒必要一直留文章削海報哥面子.
fjko86 wrote:出車禍前三天都有叫我(恕刪) 正常來說就算是男女朋友 遇到這種事 傷重的那一方通常就會放生男友了。更慘的是 有些同性好友 為事後賠償問題撕破臉的。理論上 我是能不載人就不載人。
fjko86 wrote:是我自己要刪的她根本不知道這件事 天羊 wrote:會刪文刪照是因為我在上星期轟了海報哥兩篇文(點出兩人的姓氏,加上一篇他PO籤詩的新聞稿)他刪照片刪籤詩後,我馬上也就撤文換成MV,我想要目的達到就好,沒必要一直留文章削海報哥面子. 那女方 還真的是 慘一直被蒙在鼓裡 ~ps. 話說, 樓主 你這樣 一直在 意淫 女方, 還真的是 不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