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91007 wrote:
記得大學時,有次學妹...(恕刪)
那個送LV包包的jerry不會剛好就是版主吧?
一本道 wrote:
四種情況
1.接受了你的lv但還是對外只能說和你只是好朋友
2.因為收了你的lv而決定試著跟你交往
3.本來就對你有意思,剛好lv又是壓倒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因此義無反顧的愛著你
4.過些日子跟你說想把lv退掉或者二手賣掉,因為那筆錢兩個人可以做很多很多事情而不只是一個包
哦,最後,第五種情況亂入,他買了同一款的a貨包,然後把正品拿去賣掉“貼補家用”,繼續拿著假包糊弄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