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小孩我不會去避開我應得付的責任但若因為小孩~我得負擔他的生活開銷~我負擔的會更沉重吧我的發文~保證是以小朋友的前提底下~來做抉擇否則我也可以都趕走她們~甚麼都不管不是嗎?我覺得付出得有價值~但無奈截至目前為止~都感覺只是在還債而已
首先先確認是否是你自己的小孩!如果是 就要為自己所做的事情負責!小孩一定要養,但如果真的不喜歡你另一半 可以跟她說清楚!什麼都不說清楚 懷著恨意持續生活下去的人生 是可悲的做一個勇於負責的男人該擔的就要擔我覺得事情並沒這麼糟 標題太悚動這是屬於你個人的人生你也32歲了 有一個小孩是好事 又不是18歲的小朋友 要放棄學業為了養小孩至於要不要跟孩子的媽結婚 則摸著自己的心 想想她是否是你想要過一輩子的人該斷就要斷 優柔寡斷 才會毀了你的人生但不要因為你想要自由而做出很多沒人性的事!!!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