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來樓主澄清了他女友一年收入60-70W這點後..很多人傻了,轉移到樓主女友對樓主父母有微詞
我必須說,已一個過來人身分,以及週邊親友,我還沒看過哪一對夫妻對對方父母沒有過微詞的
包含我,我老婆,偶爾都會提一下,只要不是涉及人身攻擊,只是處事態度稍有不同,我真的認為這是正常的
什麼不能攻擊我父母,那都是空口白話,婆媳,翁婿,這兩種關係的緊張幾乎是通例,就算兩個不併發,也會出現其一
輕一點的就是姑嫂,叔姨間的,結婚你是你娶我嫁,是兩個家族結合
假如你們結婚沒有這種問題,我能說那叫千中取一很羨慕你們,嚴格說來除非另一半家族死絕,真的很難發生............
只要不是蠢到當著另一半父母面前翻臉,或是口出不雅不屑之言,婚後各位都會碰到,我保證多跟少而已
搞不好你未來老婆背後念妳媽比樓主女友還嚴重幾倍
我三十五歲了,周邊同事親友,還沒有一個沒碰過婆媳或翁婿問題
問題早爆發早好,就跟打牛痘一樣,至少樓主知道女友Care點在何方
其實以樓主的描述,你們家年入能到五百萬,樓主女友能到七十萬
這已經是很多人達不到的境界,重點是...你們才二十五歲啊
樓主也提了,你們相處很多是氣話,你女友對你也不是不好
自己好好判斷吧,難得年少
咄咄怪事 wrote:
只要我嫁過去,就有房子可以住,而且對方薪水又穩定............
or 昨天那個警大又連絡我,說要我跟他在一起.....這種半威脅的事我不知道聽過幾次,
然後她又會說不過我會給你機會,但是到xx歲你還不能給我一個家我就要走了...
說實話~~大部分男人都吃這一套
只要有競爭對手時
就會比較用心了
如果這樣還不用心
表示他對你可有可無
咄咄怪事 wrote:
女人的青春不能等...然後說她自己在台北工作很孤單,如果不是為了你,我在家附近(南部)找
就好了,還可以陪爸媽......
這又是實話....
咄咄怪事 wrote:
她一直覺得買房子是男方的事
買房子不一定是男方的是
但保證不是女方的事
入贅除外
咄咄怪事 wrote:
而且她說跟我爸媽見面她有壓力,說聽到一些我父母的話她很難過(例如我媽說如果結婚的話,
黃金首飾可以用她舊的,把錢省下來,可是我女友覺得這是婆婆對媳婦的心意,如果沒有
代表這婆婆不喜歡這媳婦....所以很堅持)..
方案一 舊金換新金
方案二 貼現金
免責聲明:我是開玩笑的,別認真。
                            kooko5319 wrote:
我覺得從一開始勸分的...(恕刪)
認同+1
說真的要對對方父母完全沒意見是不可能的
光是價值觀, 處事態度, 教養方式等就不可能完全一樣
既然不一樣就一定會對對方的方式有不認同, 不認同就會有微詞
至少樓主女友只是跟樓主抱怨並未耍白目
哪對夫妻不會抱怨另一半的爸媽? 又多少夫妻不是私下抱怨完了面對長輩還是保持尊敬禮貌?
還有
樓主後來補充說到家裡收入幾百萬, 外加兩間房子坪數也不小
說實在的這樣的財力算是非常好了
(像我就沒這麼好的背景, 還要給父母錢
 )
)在這麼良好的經濟狀況下聘金首飾卻要用舊金, 也難怪對方會有微詞啦
當然你也可以說這是樓主父母比較節儉, 並沒有錯
只是說真的難免給人不好的觀感就是 (好像有錢捨不得花在媳婦身上)
不單是女方會這麼認為, 可能旁人也會這麼認為
不過一切都是價值觀的問題, 樓主你也可以不認同
如上說的也可能只是你爸媽節儉慣了能省則省而已
只是未來一定會有更多這樣價值觀或育兒觀衝突的問題
如果無法排解兩邊的歧見, 只會一昧對某方抱怨, 那可能有得吵了
另外樓主女友一再用其他人事業有成的來講, 我覺得只是拿來激樓主的
真正向錢看的女生會私下相親或交往, 交到好的對象後直接把樓主給甩掉, 何必一直講, 直接做就好了
所以我認為女友是在用激將法罷了
她想要結婚, 想要你的規劃跟承諾
你卻只給她叫她去找其他人的回應
她跟你一起也四年了, 小心這樣下去真的會心死離開樓主你喔 (還是樓主也這樣期待?
 )
)
                就說一下生涯規劃吧
不說這些話 應該可以分一分了
>有時候會說一些數落我父母的話,而且她說跟我爸媽見面她有壓力,說聽到一些我父母的話她很難過
>(例如我媽說如果結婚的話,黃金首飾可以用她舊的,把錢省下來,可是我女友覺得這是婆婆對媳婦的心意,如果>沒有代表這婆婆不喜歡這媳婦....所以很堅持)..
黃金新舊還不都是黃金 心意有差嗎?
為什麼一定要花錢買新黃金?
男方用分手說氣話
但是女方一開始暗示有其他競爭者可以考慮,其實也不遑多讓
如果是我就讓她放牛吃草去了
人生有幾回合換馬的機會呢? 換一個吧
你還年輕還可以有多一點選擇
如果她的行情不錯就放她走吧
你拚你的事業 她做她的少奶奶
部落格 http://lilithgo.pixnet.net/blog 電腦 布袋戲 acg 都可以找我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