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糖棉花 wrote:說來也是丟臉的事情以...(恕刪) 既然有想到協商這件事,就應該積極地去和銀行溝通啊,不要老是想靠別人幫你度難關,幫了你這次,難保不會有下一次或下下次!!感情跟錢是永遠不可能劃上等號的,樓主的前男友拒絕了你,他或許先前也跟你溝通過為何不借錢的緣故,還是靠自己最實在!!還是乖乖地一步步還錢吧!!!
黑糖棉花 wrote:說來也是丟臉的事情以...(恕刪) 妳應該高興沒跟他結婚吧因為他一點都不在乎妳我之前無條件給女友30幾萬平常也買名牌包+3c送她+帶她去吃高級餐廳重點是.............................她還有一個小孩我也常常買小孩的衣服玩具送她妳男友連區區30萬都不肯借妳不願意幫妳可見他一點都不在乎妳
野人花園2716 wrote:交往了五年才做決定?...(恕刪) 樓主不也說了交往第五年 是她滿三十歲了她爸媽要她去跟男友講 可以結婚了請他回去他家轉達意見男的又拖了一年左右第六年 樓主才和他分手的我是覺得樓主前男友是有點可議啦 既然沒有要娶人家也不必擔誤樓主那麼久
walakaho wrote:愛一個人會連他的負債一起愛。請參考! 是這樣嗎負債幾千萬或幾億+利息20%呢另外你愛她她保證一輩子愛你嗎如果沒有你也能歡喜甘願嗎如果能也可以幫助不愛你的孤兒吧既然是男女朋友就盡量別扯到大錢有的小錢都會翻臉了畢竟男未婚女未嫁這不是某些男女老是掛在嘴上的嗎什麼"媽媽說結婚前要多看看"之類那憑什麼要對方付阿這樣說好了如果是你兒子你會讓你兒子付嗎你有你的認知對方也有對方的認知並不是說對方和你不同就是不愛你就是對方不對或者說不是不幫你做anything就是不愛你那你也能幫對方做anything嗎會的話就自己承擔不用要求對方了吧一個不愛對方的人卻要求對方要愛她這不像一個真心愛對方的人會做的事和說的話不要把大家都當傻瓜了更不要把曾經真心愛你的人當傻瓜...真正長久的愛是互相的不會往某一邊傾斜若傾斜撐不久的
陳傻傻 wrote:妳應該高興沒跟他結婚...(恕刪) 之前和有認識一個大我兩歲的女生我們交往一年左右在她身上也花不少 吃 喝 玩 樂 去東南亞玩或去台灣各地玩那一年是燒不少錢 不過我沒怨言只是有一次 我有些錢借好友週轉 我臨時要用錢又不好意思跟家裡講 講是一定馬上拿到但是會被問東問西 有點麻煩只好跟那個時候女友借 大約借五萬還七萬吧重點是只要一個多月 我就馬上還給她我也和她說 利息照算 按民間行情結果 她說不要 對....沒看錯就是不要 真的有被擺一道的感覺我只講一次 我沒再說第二次心想在她身上都不只花那幾萬 結果搞我害我去跟另一個朋友借以後在女生身上花錢就節制多了重點是不要犯賤去跟女生調頭寸以免人家以為我要騙她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