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沒有愛錯 只是愛上不該愛的人

說不定你表妹是撿來的~~
電視都這樣演~~

快去驗吧..
只要
1.不結婚<----就沒犯罪

2.保護措施做好<---就沒有生孩子的憂慮

以上兩點版主可以參考

寫真的足跡 wrote:
搞不好..

櫻桃就是他表妹


那你還有 <糖心>

反正專情男大家都愛
兩個人都去當日本人

我記得日本表兄妹可以結婚
淋陣雨 wrote:
我們的第一次邂逅 是我們一起去廟裡拜拜 那時我們才國中
第二次比較有印象的時候 是高中時期 我們一起去海邊玩
過了一年 也就是前幾天 我們又見面

淋陣雨 wrote:
不好意思
高中是三年多前的事
我現在大三了 表妹大二

樓主!你的故事本來就弄得我好亂。
現在你弄得我更亂了.
高中第二次見面,
過了一年,也是幾天前。
假設第二次見面,你是高三.
了不起現在,你就大一。
怎麼突然間,你的人生空白了兩年。
你就大三了?
而且第三次見面,就三壘打,
你說給鬼聽,鬼也不信。
真的好無言 wrote:
那你還有 <心>

我不吃甜的..

那會變胖~~

大哥你是人蔘

煮起來喝有點苦...

加點糖應該會好喝一點~~

上吧!!

人蔘糖心鴛鴦鍋!!!

淋陣雨 wrote:
她是我爸爸的妹妹的女兒..

絕不唬爛...


雖然我內心還是覺得這是唬爛...

不過我還是要跟你說,

小弟弟...你還年輕...現在你的職責是念書~

等你出社會再來說吧
夭壽喔!10樓的,你這番言論有好大的涵義!!

寫真的足跡 wrote:
我不吃甜的..那會變...(恕刪)


那櫻桃也是甜的

難不成還要放櫻桃到鍋裡嗎?
真的好無言 wrote:
那櫻桃也是甜的

其實櫻桃是酸的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3)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