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v520 wrote:
如果交往之後才發現對...(恕刪)

很重要嗎?如果喜歡對方這點不太重要吧。如果不喜歡對方就算他只跟你一個人玩過還是會不喜歡的。
我曾經交往過某個女孩
某一天我在她的電腦上做文書工作
結果翻到了某個檔案
.......裡頭竟然是跟她有過關係的男人列表
她跟我承認過以前玩很凶
看到的當下我火冒三丈,而且自己被排在三十多號...(後續就沒號碼了)
我們吵了一個禮拜,幾乎爭執到分手的局面
但最後我們還是在一起了
因為她說 : 我不要因為過去曾經發生的事情失去你,因為那對我不公平。你要分手什麼理由都可以,但你拿這個理由離開我,我是不是當初就不應該跟你誠實?
我們最後因為其他現實因素分開
但我希望你知道的是
要因為愛情來選擇傷害或分離,而不是因為性愛而成為彼此之間的嫌隙
我不是要你包容,而是你該用什麼樣的努力付出,讓她不再因為愛情而徬徨,心底沉穩不會再受到男人的誘惑,而死心蹋地與你相伴
crazyboar wrote:
看到的當下我火冒三丈,而且自己被排在三十多號...(恕刪)


當年我排名三號,就火冒三十丈...

dougmichelle2001 wrote:


說明白一點

樓主"現在"當然不會想分,
畢竟還有一個對象可以OX,分了不就沒了嗎?


正解...

樓主, 分手吧~

你會在意就是會在意
之後吵架拿出來說嘴
你不爽她倒楣
大家都累~~~

crazyboar wrote:
我曾經交往過某個女孩...(恕刪)

30幾................

大驚!

這...要驗血吧................

ev520 wrote:
如果交往之後才發現對...(恕刪)


不然該怎嘛說

改說
別人進去過的

不然就砍掉重練




chiang :不用耍嘴皮子,有沒有違規你心理很清楚,如果不服,那也可以,等你當01老闆你想怎麼作都可以。

尼斯 wrote:
能接受就接受,不能接受就分手.
未來是乖媽媽或照樣,不認識你女朋友不論斷.


+1~~

對啊,有那種不想接受又不想分手的方法嗎?若有的話,醬子的想法也算有創意的了......
字數不足字數不足字數不足字數不足字數不足

crazyboar wrote:
.......裡頭竟然是跟她有過關係的男人列表
她跟我承認過以前玩很凶
看到的當下我火冒三丈,而且自己被排在三十多號...(後續就沒號碼了)


我真是望塵莫及,歎為觀止啊
請問她是不是全身散發著性吸引力,所以當初你才會被她吸引?

crazyboar wrote:
我曾經交往過某個女孩...(恕刪)


我覺得你的故事滿有淺力...適合另開一篇討論文章...讓大家來討論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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