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經交往過某個女孩某一天我在她的電腦上做文書工作結果翻到了某個檔案.......裡頭竟然是跟她有過關係的男人列表她跟我承認過以前玩很凶看到的當下我火冒三丈,而且自己被排在三十多號...(後續就沒號碼了)我們吵了一個禮拜,幾乎爭執到分手的局面但最後我們還是在一起了因為她說 : 我不要因為過去曾經發生的事情失去你,因為那對我不公平。你要分手什麼理由都可以,但你拿這個理由離開我,我是不是當初就不應該跟你誠實?我們最後因為其他現實因素分開但我希望你知道的是要因為愛情來選擇傷害或分離,而不是因為性愛而成為彼此之間的嫌隙我不是要你包容,而是你該用什麼樣的努力付出,讓她不再因為愛情而徬徨,心底沉穩不會再受到男人的誘惑,而死心蹋地與你相伴
dougmichelle2001 wrote:哀說明白一點樓主"現在"當然不會想分,畢竟還有一個對象可以OX,分了不就沒了嗎? 正解...樓主, 分手吧~你會在意就是會在意之後吵架拿出來說嘴你不爽她倒楣大家都累~~~
crazyboar wrote:.......裡頭竟然是跟她有過關係的男人列表她跟我承認過以前玩很凶看到的當下我火冒三丈,而且自己被排在三十多號...(後續就沒號碼了) 我真是望塵莫及,歎為觀止啊請問她是不是全身散發著性吸引力,所以當初你才會被她吸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