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離婚條件修改成像美國那樣 我就不會這麼排斥婚姻
另外,不婚不代表沒有小孩.不代表不承擔責任.單身繳的稅比已婚者多.
murahikaru wrote:
無法承擔責任就直說,...(恕刪)
murahikaru wrote:
無法承擔責任就直說,自我主義很明顯。
你現在所享受到的一切逍遙快樂
都是前人組成家庭以後延續了社會才能發生的。
真不知道你們從哪裡來的勇氣可以去嘲笑這些
勇於承擔社會責任的人的觀念。
marrisawang wrote:
看看那些已婚有小孩的婦女 根本連自己時間都沒有 真悲慘
連出門到賣場買個生活用品也要背小孩帶娃娃車加開車 累不累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