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lulu wrote:
如果都決定分手,管他計不計較?!
天底下總是會有個屬於你、認同你的觀點的人在
在孩子的部分沒法子有共識,盡早分開的好
不要浪費彼此的時間
雖說,有不少女性之後會想生,但不代表你也許是這樣
你說出到小學是因為他舉例到小學嗎?
我是覺得若他真的房貸繳到小學,那是沒差!重點是在他繳完房貸後的分配
畢竟,孩子真的不是說有就有的,有時候你想生,也不一定會有!
他付房貸、家用、一半學費
你付一半學費
這樣看下來誰付出比較多?
你們結婚後是不打算住一起嗎?
若是的話,有小孩的風險也比較小吧?!
先不管資產的問題,他也要付完才能算資產吧?目前應該是長期抵押借款?(是這樣說嗎?)
他的房子買多少?你出到小學的教育費又是多少?這樣去比應該比較能看出付出值吧!
假設從小班到小六共18個學期
一學期算六萬(包括了其他開銷)
也不過1、2百萬
他買個房子,最低算8百萬好了
你的開銷我是高報,他的開銷我是少報
這樣看,價差很明顯吧?!
就算他六年還完債又怎麼樣?他付出的還是比較多呀!
真要離婚,你也可以要求膳養費為那間房子吧?這樣沒出錢又有房子拿
以上數字只是比喻。
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