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要求就是這樣。

路跑一哥 wrote:
本王覺得這是性格使然...(恕刪)



萬法唯心---不是這樣解釋的。

『萬法無相,一切皆空』(別版有 諸法無相) 這是比較常的用法

風吹旗動,是風動?還是旗動? 風不動,旗也不動,是心在動。


萬法唯心,一般這樣的解釋~

台灣毛蟹 wrote:
反過來問,那妳認為我...(恕刪)

我不覺得你過分阿,反倒覺得你很實在
但在婚前要把條件講好,一個月給多少錢,假幾天,生幾個
只要女方也同意即可
台灣毛蟹 wrote:
你考慮確實很仔細,不過你真的多慮了~

我交往過的女生,還沒有因為上述六點,跟我分手過~

分手的都是其他原因,至於啥原因就不細述了~


先問個簡單問題
你跟前幾任女友分手前
女友已經住到你家跟你同居
然後論及婚嫁開始談嫁娶條件了嗎?

你都已經舉過例
光是你買的車你家人在用女友就已經有意見而分手了
前女友之所以還沒有因為上述六點跟你分手過
是因為根本就還沒等到要面對"上述六點"之前就已經分手了

PP&ORIS wrote:
若樓主是郭董的"坎站",應該是沒問題的啦~~

PS:這年代,甭想了啦~~有這種女生早就搶到暴動了~~我說真的~~



就算是郭董的"坎站". 以樓主讓人看不見"愛"的態度.也是會被分手掉. 根本等不到結婚

我不諱言我這輩子正式交往了兩個男人

前男友家產雖沒郭董多但在南部也小有名望.身高181.體重70.當時某大(後來留學念到博士).還沒認識我前1群朋友把妹搭訕都是派他跟另1個相等外型的同學出馬
我們以結婚前提交往了七年也過了4年同居生活

樓主開的條件我無1不勝任
1.三代同堂我沒異議. 我還是婦科護士.所以不管照顧老人或自己小孩輕而易舉

2.我再怎樣都不會跟長輩大小聲

3.家事我拿手也喜歡.就算現有傭人可使喚.我自己住的那間屋子.1律我親自打掃.不相信傭人掃的會比自己乾淨. 自己貼身衣物也1定自己手洗(以前沒傭人時我還全部衣物都自己手洗)

4.當時前男友還沒分家.不含水電.1個月只有1萬五生活費(有錢人其實很摳門).要怎使用我從來沒有意見
我自己個人的花費全部自理

5.他是長子不過有弟跟妹. 我對他們也都很禮貌

6.廚藝吃過的皆讚.還小有研究各國料理.多少人問我怎不開餐廳?
即使是現在. 晚餐也自煮(老是吃廚師的菜會膩.而且我會煮各國料理.口味自知.不比餐廳遜色).當然碗盤也自己洗(還是不相信佣人洗的比我乾淨)
裁縫.按摩...等皆有師級水準

跟男友同住時期.皆煮三餐.負責所有家事也從沒抱怨
後來讓我決定"劈腿"的關鍵點(其實是跟前男友提分手後才正式交往的)
不是個性不合. 不是他家瞧我不起.不是當佣人心理不平.不是每次吵架時都口出難聽話
事後我提分手才百般道歉.而是他多次提及我姐如何..我弟如何..我爸又如何..
深怕我以後跟他結婚後我的娘家會給他家帶來莫大的"麻煩"

我自小父親愛賭.母親要1肩扛起照顧小孩責任.外出工作
所以我國小就已開始持家
也許因為缺乏長輩管教. 我其他兄弟姐妹可能比較放任. 但也沒人作姦犯科
前男友自己本身已經如此. 我無法相信他嘴吧口口聲聲的愛是真心的愛.
我寧願"劈腿"
嫁給當時沒房.沒車.沒存款.身高169.體重65.長相1般順眼的老公

事後(經過10幾20年)証實. 我的選擇沒有錯
也許前男友的老婆日子過的不缺錢
但是怎比得上我跟我老公自己辛苦奮鬥
互敬互愛互信互誇互鬥(這裡指小鬥嘴生活情趣)....
更別說經過這些年
當年那個帥哥如今FB裡已經看的出是個發胖微老的中年男
他老婆聽說是普通長相不起眼(就像其他大大說.要接受這條件的可能要平凡點的)
FB裡不顯已婚也不PO老婆照片所以無法評論外型

我經過老公恩愛的滋潤
胃病沒了.人也胖了(本來39後來42) 罩杯由B+升至D+. 腰身18變22
1直到現在別人老我沒老. 翻看舊識的FB更覺自己幸運

台灣毛蟹 wrote:
所以說嘴炮就省省了......,你還是PO那麼多......

就你對我提出的六項條件,有那樣覺得不妥,提出你的看法,大家參考看看,不是扯那麼遠,伯母(你媽媽)以前總總......,那都過去了,也這跟這無關~


不過因為伯母有發言,那這邊也回應一下~

伯母以前被眾人欺負好玩的,做先生的應該要檢討一下(伯父如有得罪就多多包涵),我個人是不會悶不吭聲(這是我的個性問題),當然也不會當著老婆面前翻臉給老母看,兩個都私下談,這樣比較不會造成尷尬。

我不建議老婆直接跟老娘面對面『協商』,很容易擦槍走火,到後來收尾可是很麻煩的。

如果像你這麼天真.......就請佛祖多保佑了。

並沒有扯遠呀,你現在的觀念,就是舊有那種有委屈就要女方選擇先吞下去的觀念,你拿舊有的觀念思想出來講,我們也只能拿過去這些受委屈的例子讓你看,至於你那六項,其實也沒啥好討論的,嗅不到愛.也看不到尊重,就算你說的再有理,本王也是認為通通都不妥,因為你始終都缺了一塊東西,就是愛,如果你說,我是因為愛她.怕她受傷害才這樣做,那諸位絕對不會說什麼,因為你的出發點是因為愛,所以我們能認同,如果不是,那就跟幾個版友講的一樣,好像在跟陌生人打契約....
難道你沒有發覺,有幾個人點出你的文章中內容看起來好像契約,聞不到一點愛的味道嗎?不過你認為沒有愛沒關係,我們也只能雙手一攤,你高興就好,反正你一直以來也真的都是始終如一,認為有沒有愛都無所謂,只是我們這些傻子還不厭其煩一直在提醒你不要有這種觀念...哇哈哈...
然後就是父王,他也坦承錯誤,承認過去這種舊有思維讓女性受到了很大委屈,所以父王才會告訴本王,以後妻子有事就直接對他們說,他們都把本王妻子當成自己人.親生女兒一樣,千萬不要把委曲放心上,有事悶在心理頭是會悶出更大問題的....
至於老婆跟老娘面對面協商,本王有信心不會差槍走火,這不是天真,而是本王相信自己的父母和妻子都是理性.明理的人,本王跟你的差別就是本王不見外,而且信任,相信自己人,也相信愛,這就是自信的展現,本王從不懷疑自己的眼光,老婆是自己選的,父母也是陪伴本王從小到大親人,如果連他們都信不過,那豈不是懷疑起自己的眼光,這不是很奇怪嗎?...哇哈哈...
最後,你文章中的第一句話就開宗明義說"我的要求在女權高漲的時代,應該會被唾棄吧"
你有沒有想過,為什麼連你都覺得自己的要求會被唾棄?為什麼你認為女權會唾棄你?所以"是哪裡有問題嗎?"這句話應該是要問你自己,而不是丟給我們,別人的想法或許你可以當耳邊風,可是自己心中不經意所透露出的真正想法,那是豪洨不了的,所以本王為什麼一直對你說出"萬法唯心造"這句話,因為人心就像一面鏡子,你心中想什麼,其實都會像鏡子一樣被照出來,覺性強的人,自己就會馬上觀照到.覺察到,心中有太多迷惘.罣礙的人,就不容易發現到自己心中的真正想法...哇哈哈...

台灣毛蟹 wrote:
對將來老婆的條件,我的要求在女權高漲的時代,應該會被唾棄吧~

1: 兩邊父母都會照顧,但我一定要跟我父母三代同堂,這點不容妥協。

2: 父母親『絕對』是對的,就算錯了也不能跟他們大小聲,可以跟我抱怨,我再去協調甚至大小聲, 身為我老婆,就不能去嚷我父母(反之;我也不會去咆嘯岳父、母)。

3:老婆可以在家『相夫敎子』,但是該做的家事絕對不能少(有休假我也會幫忙),默默的做別囉唆,養家糊口是我的責任,但是家庭內務,妳就要擔起來。

4: 兩造意見有衝突時(通常是錢的問題居多),以我的意見為主。

5: 跟我哥嫂之間要有尊重,不可以跟他們大小聲,對姪女也要視如己出,不能大小眼。

6: 一定要廚藝佳,我不想回家之後,還要吃便當,況且;廚藝還輸我這個大男人,那還像話嗎?


以上幾點都是不容妥協的(大方向是這樣),這是我對女朋友的要求(前女友也是如此),不過目前到也還沒被抗議過~



哈哈哈~~~~看完只想大笑三聲。

1.三代同堂

你家房子多大?幾坪?住得了那麼多人嗎?

2.父母親「絕對」是對的……

等你老婆得憂鬰症的時候,你就知道了。

3.相夫教子

你一個月賺多少?養不養得起三個家?是的,三個家:你父母、她父母、你和她及小孩。

4.尊重兄長

不過份,尊重是一定要的。

5.廚藝佳

ok!那你一個月要給多少菜錢?如果她要上班,每天加班到七、八點,你要餓著等她煮好嗎?


如果你是郭董級的,那這些條件一點都不過份;如果沒那種財力,請不要做白日夢!
台灣毛蟹 wrote:
萬法唯心---不是這樣解釋的。

『萬法無相,一切皆空』(別版有 諸法無相) 這是比較常的用法

風吹旗動,是風動?還是旗動? 風不動,旗也不動,是心在動。


萬法唯心,一般這樣的解釋~

這三句其實沒衝突你曉不曉得?只是解釋方式不同罷了,既然一切皆空,風也不動.旗也不動,那為何還對那些根本就不曾發生或還未發生的事情產生罣礙?答案就是"心動了",心動了某種念頭(或許正面.或許負面),心中的念頭越強烈,空的東西就可能搞到有.不會發生的事就可能搞到發生,因為念頭會在不知不覺中一直引導你往那個方向走,萬法唯心所現.唯識所變這句話就是這麼來的,所以本王才會佛心來的叫你要相信愛的存在,不要去想那些"有沒有愛都無所謂"或"吵架要告訴誰"這種東西,你要有信心,告訴自己說,"我一定會得到真誠的愛"."家人絕對會互敬互愛,完全不會有衝突",把自己引導到正面的磁場,才會有好事發生...
不僅是佛陀,就連賽斯思想也曾說到:"我創造我自己的實相"所以許多事的發生,其實都是自己的念所召來的,如果你放下罣礙,問題就不見了,因為這些事本來就未曾發生,所以本王不太會去想什麼妻子跟父母發生衝突要怎麼處理怎樣的,因為本王相信它不會發生,用不著自己嚇自己,這世上最冤枉的事,就是自己親手害死自己,本王不幹這種蠢事....哇哈哈...
恕刪恕刪恕刪恕刪恕刪恕刪恕刪恕刪恕刪恕刪恕刪恕刪

JessieC wrote:
我不覺得你過分阿,反...(恕刪)


那依妳高見,應該怎樣做才算是合情合理呢?

台灣毛蟹 wrote:
那依妳高見,應該怎樣...(恕刪)

但在婚前要把條件講好,一個月給多少錢,假幾天,生幾個
只要女方也同意即可
我覺得阿...一個月給的零用錢應該至少要22K,至少有達基本工資門檻
買菜錢家用另計,可以請她弄個漲本跟你請款
假的話一個月至少也要6天吧?隔週休囉~
由於你免費供她吃住且把部分資產過給她,所以她幫你生兩個小孩並教養長大也是很合理的
legna0717 wrote:
先問個簡單問題你跟前...(恕刪)


有點難回應這種問題,首先我不喜歡談過去情史(過去式沒啥好說的),第2:這些條件是放在自己心裡評估的,不是明的說出來,又不是在打買賣契約的,而是在『適當時機』把自己的立場表現出來,或是觀察對方會做出什麼樣的態度,然後自己在去評估。

不過感情這種事,有時候除了些之外,還有許多問題存在,很難一言概盡,只能說緣分未到而已。


既然妳覺得我開的條件是找外傭,你又符合我的條件(甚至更厲害,卻又哧之以鼻)......,最後又因為很愛妳的男朋友看不起妳家人而分手,然後跟現在老公在一起,因為你身材還很火辣......,我是有點搞混了

照妳的說法,不是要有『愛』才能結婚嗎? 那既然之前有『愛』,還愛的那麼厲害,結果最後結果是『分手』,『愛』不是天下無敵的嗎? 7年間妳沒用『愛』去改變對方的看法嗎? 或是為了『愛』能忍受一切考驗,最後幸福美滿~

沒有嘛,所以妳說的『愛』這種東西,其實蠻脆弱的,就算妳身具多種厲害的技能,彼此互相都有『愛』,最後依然是分手收場,多年之後,妳還笑他是『發福的中年男子』娶了個『普通長相不起眼』的女人,看來妳說的『愛』也不過如此而已。

至於因為妳老公『恩愛的滋潤』,所以現在有22腰 42公斤 還有D罩杯,如果這樣繼續的『灌溉』,42腰,82公斤,I罩杯的布袋奶,你們依然如此恩愛,那就真的恭喜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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