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是你媽...但老婆我這要求很過分嗎??(更新,已想開)


zzzchen wrote:
*補充*
這裡指的設定抵押,是指房屋產權變動時須先告知且經同意的設定抵押
不是銀行擔保品的設定抵押啦~

恕刪)


你講的,應該是第二順位抵押權設定
兩個老的老了要去投靠兒子,本來就是天經地義,住兒子房,小了點,不過也不會落人口舌。反而兒媳不給住,外界會覺得是兒媳不孝。

看樣子是媳婦不願意住在一起,藉口房子小,住不下…等理由一堆。..............
.............................................................................

生兒子真好, 老了可以天經地義的去投靠兒子..

難怪生育可以選擇性別之後, 台灣的男女比例, 一直是男多女少,

原來有這麼多人, 想要在老年時去投靠兒子.



對版主的青蛙先生印象深刻, 所以記得樓主曾發過一篇文
這麼說來樓主目前住的公寓還要再繳16年左右的貸款,1.5萬/月
按照樓主過去的說法, 怎麼還有辦法再買一間千萬貸7.5成的房子呢??
不懂耶
就算青蛙先生薪水目前升高為70萬/年
我還是不能理解這兩間房子房貸共約6,7萬/月
以樓主家的年薪是要怎麼繳呢?
可以請教嗎
還是沒錢就回娘家哭窮當女兒賊??


zzzchen wrote:
對BMW的執念,該打醒青蛙先生嗎???(狀況暫時解除,火山再次休眠...

目前我家的支出...青蛙本薪4萬5=房貸1萬5(本息)+老婆小孩零用1萬5+青蛙零用1萬5
我的零用包含小孩尿布奶粉疫苗跟娘家孝親紅白帖還有菜錢(如不夠,我就回娘家當女兒賊)
青蛙零用包含水電瓦斯網路第四台跟婆家孝親紅白帖還有稅金(如不夠他就加班;加班費是青蛙的私房錢)
若有獎金會多還點房貸本金,沒空間塞台車子的花費說...還好住在大台北地區...
我頂多只能支持他買BMW的學步車(親子版有圖文)給小孩玩吧...那他應該會鬱卒到不行


等經濟寬裕點,我燒個10萬讓他買台二手玩一年圓個夢想好了(應該不用18年,可能8年就可以)..(恕刪)


從頭到尾就一整個怪.................

真正的孝順----因該是尊敬老人家,不讓老人家操煩吧!!!

我看到的是------

1.幫你們買了個房子,花了大錢,還有連娘家的錢都用了---趕快磕頭謝恩

2.趕快把戶籍遷過去,甚麼,只有公公遷戶籍----這樣不行,連婆婆也要遷,為什麼要遷??老娘說的就是道理

-------------------------------

解決的方法就是 設身處地多幫老人家想想------不是自己以為怎麼樣對他們好就是好

這不是孝順,這是 自以為很孝順,卻帶給別人困擾
我覺得那些覺得這麼做理所當然的人
真是莫名其妙
娘家活該要資助女婿的唷!
一個女兒嫁給你還要包吃包住
更何況娘家出錢買給婆家住更是聞所未聞

看樓主的敘述
先生似乎還有其他手足
(有提到婆婆的戶籍在手足那)
請問一下其他手足在幹嘛
為什麼所有自備款都樓主出
只能說,樓主真是神人
你朋友說的好,你腦袋有洞
要我出錢買給夫家的人住
等下輩子也不可能

另外樓上有人說夫妻財產的問題
房子誰的名字就是誰的
老公大可以隨時不經樓主同意賣掉
不~用~懷~疑~~~
就算離婚錢也不見得拿得回來
(先生可以主張夫妻贈與,就不列入婚後財產)

所以樓主這麼做
真是~~非常愛你老公呀!!!!!
zzzchen wrote:
各位,我家終於要買第...(恕刪)

人在做天在看,希望你們夫婦將來運途平順。

寧可嫁獨子,不要嫁給最孝順的兒子
如果是獨子又是孝順的兒子咧?籤王?
我砲故我在

cjing wrote:
另外樓上有人說夫妻財產的問題
房子誰的名字就是誰的
老公大可以隨時不經樓主同意賣掉
不~用~懷~疑~~~
就算離婚錢也不見得拿得回來
(先生可以主張夫妻贈與,就不列入婚後財產)


既然只有貸款.房子又寫老公的名字.沒有設定抵押
屋主是可以不需經過他人同意賣屋(只要把銀行的貸款清償)
賣屋所得轉出去他人名下
那樓主是無從追究的...

烏龜精神 wrote:
貸款至少750萬 , 這樣一個月剩下一萬多或是只有一萬過生活耶
4個人這樣過 , 好拮据...心臟好大

不是心痛,是好痛

點燈人 wrote:
買一間小房讓兩老搬去--> 為何不是賣掉小的, 換一間大的一起住呢?

我家二個小孩性別不同,以後是要分房,所以一起住的話要買四房
永和的電梯四房,價格不便宜啊~買公寓四房,老人家爬不動(目前多是四樓或五樓的物件)

joe641011 wrote:夫家都沒有其他不動產了嗎?

公婆的房子玩股票玩掉了(從劉部長的媽媽郭部長那時候起就一直租屋了)

親愛的馬桶 wrote:
對版主的青蛙先生印象深刻, 所以記得樓主曾發過一篇文
這麼說來樓主目前住的公寓還要再繳16年左右的貸款,1.5萬/月
按照樓主過去的說法, 怎麼還有辦法再買一間千萬貸7.5成的房子呢??

結婚這四年,我們都盡量過著一個月2萬元的生活(每個月多還2萬本金,年終幾乎全還)
老公跟我的儲蓄險到期+股票有賺+結婚金飾+小孩紅包,當房貸剩六位數後,再跟娘家先借錢還清房貸

這一間砸下去,是連撲滿錢都挖出來了啊...

huangjauwen wrote:
解決的方法就是 設身處地多幫老人家想想------不是自己以為怎麼樣對他們好就是好
這不是孝順,這是 自以為很孝順,卻帶給別人困擾

是,我會虛心檢討的
zzzchen wrote:
第一間房子是老公貸款...(恕刪)


「直系親屬在其中一戶設戶籍就可
我們的確是自住(一間我們住,一間公婆住)--->符合自用條件」

既然稅法這麼規定
那何必多此一舉
反過來不就解決問題了

法律要件符合了
稅就省了
多簡單,不是嗎?




zzzchen wrote:
當房貸剩六位數後,再跟娘家先借錢還清房貸..(恕刪)
妳娘家真好商量
娘家自己都還有貸款要還
還願意前前後後借妳們好幾百萬
那妳們這間千萬的房子買下去
不是連還娘家的錢都沒有了嗎

娘家如果本身不是很優渥的話
會不會帶給娘家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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