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rc wrote:
家庭主婦有福了!
可以大方的去外遇,反正抓到無罪!
就算離婚了,還可以剩餘財產分配,如果生活困頓,還可以要 扶養費...
為了回答你這個問題, 我去復習了一下財產制。
有沒有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還是個問題!
當登記的是分別財產制時, 是沒有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這種東西的。
至於扶養費, 就我知一般是給小孩扶養到成年的, 而且這責任是父母雙方要均分的。
這個時代的女人如果自認為嫁了人,對方就有責任養你一輩子,或離婚後也想給人供養, 這樣的婚姻長期下來, 男人也會很累的。
與其成天害怕長期飯票被小三搶走, 不如增加自己謀生的技能,當你有收入有自信之後, 要怕的反而是你的另一半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