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現老爸外遇,不知道下一步該怎辦,好徬徨


meimeisheep wrote:
我不覺得子女置身事外是正確的

這件事子女是最大受害者

偏偏又沒有辦法避開和選擇-夫妻可以離,兒子可以離嗎?

當然有必要去為了這個被搞破碎的家發聲

所謂家務事-不是只有大人有權利亂搞,子女任人傷害


你說的也是有道理,
但是我認為,
很多事情不是當事人是無法理解其中的原因,
而是否受到傷害有時候和是否有權利發聲也不見得有必然的關係,
就比如,
間天我是A公司的員工,
然後我們公司和B公司簽了一份很大的合約...
但是後來因為B公司擅自違約導致我們公司損失慘重,
公司在這樣的情況下為了節省人事成本進行人員縮編,
而我就這樣被裁員了。
請問這樣我有沒有權利去告B公司?
因為是B公司違約造成我被裁員呀~~~
這樣不知道你有沒有了解我的意思。

雖然子女也是父親外遇的受害者,
但是就"父親外遇"這件事情而言,
有權力追訴的只有"母親",
而樓主在未取得母親的同意下私自"調查"父親的交友狀況,
這樣的行為雖然於情是可理解的,
但是於理上是否需要思考一下呢?
也許母親並不願意去知悉父親外遇的事實,
(因為不知道的話我可以過得很快樂)
而子女擅自把這些事讓母親知悉,
(知道了之後我反而開始痛苦難過了)
是不是也應該三思?
何況樓主自述其母親是有憂鬱症的。

不任其職,不司其事,
有些事雖然我們看不過眼,
但是不表示我們就要去介入,
再舉個例,
今天一間公司的研發部門覺得業務部門再跟客戶接觸時有不足之處,
認為業務部這樣搞會讓客戶失去信心,客戶失去信心就不跟公司簽約,
不跟公司簽約公司就賺不到錢,賺不到錢也許我們研發部門就會面臨裁員。
所以追根究柢下研發部門也是受害者,
但是這就表示研發部門有權力去干涉業務部門的業務事宜嗎?
不是吧。

所以很多事情雖然無奈,
但是不該我們插手去管的,
就真的不要太雞婆,
不然真的很容易好心當壞人呀~~~
不管父母是啥部門

對一個家庭而言

子女才是實值的老闆

也是不容傷害最需要關愛的

最有權利去抗爭也最有能力處理的是子女

不是母親

爸爸可以不在意媽媽的意見

但一定在乎子女的意見

如果都不在意 這種爸爸就可以不要了
或許你媽媽老早就知道了,只是想維持現狀,不願把事情戳破

meimeisheep wrote:
不管父母是啥部門

對一個家庭而言

子女才是實值的老闆

也是不容傷害最需要關愛的

最有權利去抗爭也最有能力處理的是子女

不是母親

爸爸可以不在意媽媽的意見

但一定在乎子女的意見

如果都不在意 這種爸爸就可以不要了


抱歉,這部分我就無法苟同了~~~
你說子女是不容傷害最需要關愛的我能同意,
但是最有權利去抗爭也最有能力處理的是子女這句我持保留態度。
我不知道為什麼你會有這樣的認知,
我想說的是,
一個家庭中並沒有所謂誰是主角誰是配角,
而是看今天要處理甚麼事情。
也許一個家庭中有了小孩,
大家都會把最主要的心力放在小孩身上,
但是這並不表示其他的事情都不重要了。
當初爸爸在婚禮中許諾照顧一輩子的人是媽媽!
而子女對父母來說,
只要撫養到成年有自立的能力就算責任已了。
子女和父母之間的,是親情,絕對不是愛情。
夫妻之間的才是愛情,
所以在外遇這件事上,
受到傷害的是愛情的部分,而不是親情。
既然跟爸爸有愛情關係的是媽媽而不是子女,
自然有權力過問爸爸外遇事件的就是媽媽而不是子女。

你說爸爸一定在乎子女的意見,
但是我想說,這絕對不表示子女就有干涉的權利或義務。
除非是媽媽想要藉由子女的力量去處理這件事。
因為在這件事上有資格過問的本來就是媽媽而不是子女,
差別只在於媽媽要不要去過問,及用甚麼方法去過問罷了。
子女是沒有立場去干涉這種事的。

另外,跟爸爸關係最親的其實並不是子女,
而是媽媽,希望你能了解這點。
不論是在情感、道理、甚至法律上都是如此。
爸爸生病了,是媽媽照顧,
爸爸遇到困難,是媽媽陪著一起走過難關,
這也是為什麼法律規定夫妻之間的財產贈與不須課稅也沒有限額,
但是父母和子女間的財產贈與卻有每年每人110萬的免稅限額,
因為夫妻之間有一個遇到了困難,
另一個全力扶持是天經地義的。
但是子女遇到了困難,
父母要資助可以,但是是有限度的!

爸爸是因為認識了媽媽,愛上媽媽,跟媽媽結合,才有了子女。
而不是因為要有子女,才去認識媽媽。
這兩個結果雖然差不多,但是出發點卻是相差十萬八千里。
我不想跟你辯論

因為你的觀點和我的觀點 對於原PO來說 真的只是路人的意見

我相信他採取你的意見 不去管 她只會更痛苦 走不出來

但是他採取我的意見 去徵詢父親的意見 讓這段婚外情結束

或許對這個家庭的維持有意義 媽媽也不會平白的犧牲

對於外遇來說 媽媽是相對弱勢 子女不扶持 只是眼睜睜看著媽媽越病越重

子女對家庭失去希望 甚至將來都會變壞 我不希望這種故事一職重演 只是大家只是教人自掃門前雪

但是 不管怎樣 你有你經營婚姻的道理 請保留下來用於你家吧

但我怕妳這樣說半天 原PO無法釋懷 那也是沒有用的建議

至於妳無法體會子女是家的核心那只是妳未婚或新婚
meimeisheep wrote:
我不想跟你辯論

因為你的觀點和我的觀點 對於原PO來說 真的只是路人的意見

我相信他採取你的意見 不去管 她只會更痛苦 走不出來

但是他採取我的意見 去徵詢父親的意見 讓這段婚外情結束

或許對這個家庭的維持有意義 媽媽也不會平白的犧牲


既然只是路人的意見,
你何以作出"聽我的就會更痛苦,聽你的就能維持家庭"這樣的結論?

meimeisheep wrote:
對於外遇來說 媽媽是相對弱勢 子女不扶持 只是眼睜睜看著媽媽越病越重


你真的有看清楚樓主的情況嗎?
樓主有說他的媽媽是"因為丈夫外遇所以才得到憂鬱症"嗎?
我給樓主的建議,
是基於我認為"樓主母親的憂鬱症未必跟父親的外遇有關,甚至母親可能並不知道父親外遇"為前提,
所以要他別把事情搞大,畢竟母親已經有憂鬱症,能不要增加她的煩惱來源就盡量減少。
至於母親憂鬱症的原因是甚麼,因為樓主並沒有說,所以這邊就先不去考慮。
所以我的建議是比起父親外遇這件事,把母親的病情穩定下來才是更重要的事。

而你給樓主的建議,
我猜應該是你認為"因為父親外遇所以母親得了憂鬱症,所以做子女的要挺母親"
但是你從何得知樓主母親的憂鬱症是因為父親外遇而引起?
又從何得知就算母親的憂鬱症真的是因為父親外遇,那作子女的把這個瘡疤爆出來就能對母親的病情有幫助?
因為很明顯的樓主母親現在並沒有想要去過問父親是否外遇這件事,
不管是因為母親不知道所以沒有過問,
還是因為母親知道了但是不想鬧大所以沒有過問。
不論是哪一個情況,你確定樓主現在把事情爆出來會有幫助?

meimeisheep wrote:
子女對家庭失去希望 甚至將來都會變壞 我不希望這種故事一職重演 只是大家只是教人自掃門前雪


這種事誰都不希望一直發生,
但是事情的處理並不一定只有一種方法,
把所有事情都爆出來攤在陽光下也不一定就是最好的方法。
這不是要大家自掃門前雪,
而是當你不知道別人門口擺的那堆雪是不是他們待會準備要來作刨冰的材料之前,
就不要擅自作主的把那些雪處理掉。

我也沒有要樓主不理母親死活呀,
我只是建議樓主,
在還不知道媽媽想要怎麼處理,甚至根本還不知道媽媽有沒有要處理這件事之前,
先不要自作主張的認為幫媽媽處理好一定會是一件好事。
想要好心幫助別人,至少先確認對方有沒有需要你的幫助吧。
你怎麼知道樓主母親現在是不是正在收集證據準備利用法律來降低自己家庭的傷害?
有一句話叫打草驚蛇呀~~~

meimeisheep wrote:
至於妳無法體會子女是家的核心那只是妳未婚或新婚


每個人有每個人重視的東西,
我只知道如果有一天我老婆懷孕但是醫生跟我說媽媽和小孩只能保住一個,
我很清楚我會選擇保住哪一個。
當然,每個人可能都會有不一樣的選擇啦,
我老婆也許會選擇保住小孩,
但是我絕對是選擇保住我的老婆。
感謝那麼多人給我鼓勵和建議,我"算是"原諒我老爸之前所做的行為,因為我覺得我能失去爸爸,但是絕對不能失去媽媽,基於保護我媽的情況下我不得不選擇"原諒",我媽為我們這些子女付出太多太多了,我媽之所以會得到憂鬱症真實的情況我也不清楚,
從我國小到大就一直看媽媽在吃抗憂鬱的藥物,是不是跟老爸有關我不得而知,我今天會強烈介入我爸的感情世界,是因為我怕抓到我爸外遇的人會是我媽,如果真的是這樣的話我很怕我媽會自殺。

~阿安~ wrote:
感謝那麼多人給我鼓勵...(恕刪)


樓主,你該做的都已做了,接來下就交給大人們去處理吧。


給你拍拍手,讚賞你的用心。

再給你拍拍肩,沒事的。一切都會過去。
Taiwan, It was good... 囧

GuanMei wrote:
樓主,你該做的都已做...(恕刪)



謝謝您關心,我會用盡力的走出這段陰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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