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現在的人是怎樣,欠錢不還,還說的理直氣壯的

所以直接消失不見的
還算好一點
至少不會聽他講話越聽越生氣
一賴天下無難事

最好的辦法就是到處宣傳她欠債不還 (拿來當聊天的趣事講,不讓人覺得你小氣)

讓她人格破產囉...

看她回文,我都火大...自己的問題造成還不出錢,倒去怪債主不體諒

標準的公主病上身..
真的有困難,就不會有FB上的打卡紀錄了……
我也覺得是態度的問題,因為債主沒開口催就繼續吃喝玩樂,覺得對方又不能把自己怎樣,簡言之-耍賴。

不管過去是什麼關係,講明是"借",就該有借有還,而不是裝死拖到底。
某貓的生命三元素:書、咖啡、碳水化合物。
問題不在錢少錢多, 那是一種感覺

對方壓根把你當凱子耍, 男女朋友是什麼? 是要付出並且讓對方開心的,

如果她不願意, 只想用這個男女朋友的名目來取得她要的, 也就是只要得到但不付出這種心態

那麼一定要給她教訓, 讓她知道這是不對的, 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 不能利用自己的優勢去佔

別人便宜, 五千塊不算什麼, 但不好好的教育她, 她未來就變成詐騙集團專門欺騙別人感情,

請版主一定要把這筆錢要回來,不然這社會又多了一個騙子

沙哈拉 wrote:
在一起好的時候就什麼...(恕刪)


假如你的女朋友跟借了一萬塊,然後三個月後跟你分手後的三天內就帶著新男朋友四處去玩

那我想問你,你會跟他要回這筆錢嗎?我是沒這肚量啦,欠錢本來就要還錢的
為了五千元 ..這種事我是做不來
如你所說的 在他身上花的何止10倍

分手了還是要留點情面

troublesome wrote:
問題不在錢少錢多, ...(恕刪)


她倒是有取得她要的,多數的禮物,最貴的就那支唉鳳4S 32G

只能怪自己要送她只能怪自己笨

Marskey wrote:
她倒是有取得她要的,...(恕刪)


要回來, 你就說當初是以為她要當你女友, 但後來發現她只是隨口講講,

直接挑明講她是詐騙集團, 如果不還就要公開給她的家人跟公司知道還要去報給壹週刊讓她出名

這樣跟她講或許有機會可以取回一些東西, 是我的話可以變賣現金的都要拿回來, 我真的必需說,

她跟網路上貼一張美女照騙人錢的詐騙集團沒兩樣,當然被騙的人是貪圖美色,

但不能因為這樣就活該被騙,去把該要的通通要回來吧


troublesome wrote:
要回來, 你就說當初...(恕刪)


送她的項鍊和一些丫理丫渣的就算了

不過原本4S是說要借她使用,因為原本我就拿一支,續約多辦一支

因為她說滿想要一支唉鳳的,所以我就借給她用,但不知為何就變成是我送她的

就算想要要回來,我想也因該是不可能會還的

分手後她是有說從沒喜歡或愛過我,只是因為我對她很好,所以想想試試交往看看而以

提款機@@
要的回來就要,
要不回來就算了吧,
這種女的花五千就看清,
便宜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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