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得意須盡歡 wrote:
你也太看不起女人了吧...(恕刪)

三國時代的孔融說:
父母跟子女的關係,就好比瓶子裡的石頭
石頭拿出來之後
瓶子是瓶子 石頭是石頭
兩者又有什麼關係呢?

在我們成長的過程中(尤其是青春期)
有多少次對我們的父母家人感覺"不愛了" "沒感覺了" 甚至"勢成水火"?
如果在一起不開心
是什麼把我們留下來?
--即便我們已經可以獨立生活
--即便我們跟同儕在一起反而比較開心
--即便我們的父母變得又老又囉唆 甚至需要我們花很大的心力去照料

當然
並不是說認定一個人就一定要死守一輩子
只是我們有時候也該跳出來想一想
其中的差別在哪裡?
如果看不透這一層
有一天你可能會驚訝的發現
原來所有的"觀念"
其實都是自我實現的"預言"

天南地北雙飛客 wrote:
外型就不用說了手腕如...(恕刪)


雙飛客你想幹麻??

你想學他嗎??
人生得意須盡歡 wrote:
你也太看不起女人了吧?
你有沒有想過, 女人和一個變心的男人在一起並不會快樂?
我是不會去愛一個不愛我的男人啦。想想他看著你時眼裡不是愛而是鄙視, 何必呢?
為什麼女人不能離開一個變心的男人, 去找一個愛她的男人呢?

在古時候, 女人沒能力養活自己只能委屈求全。
現在這個時代, 需要依賴男人的女人才會被男人糟踏。

你說的我大概懂了

有人選擇放下對方
有人選擇放下自己

莎莎姐沒有想過報復對方?
suchemin wrote:
雙飛客你想幹麻??
你想學他嗎??

我提倡同歸於盡

自殺跟同歸於盡
那個比較不聰明呢?

clws wrote:
三國時代的孔融說:父...(恕刪)

你說的太深了
她看不懂

clws wrote:
父母跟子女的關係,就好比瓶子裡的石頭


拿父子血緣關係來反駁我說的男女之情?

照你的邏輯, 法律上也不用有離婚這一條了。

人生得意須盡歡 wrote:
分手=要不要繼續在一起
既然在一起要兩個人都同意
要不要繼續在一起當然也要兩個人都同意

這也是我一直對台灣的離婚要兩個人都同意覺得很莫名其妙的一點
不想跟對方綁在一起一輩子居然要對方同意?


看看今天那個"佔著茅坑不拉屎"的新聞吧!

台灣的法律是不是太荒謬了?

這下花心男更是偷吃不用擦嘴了

女人只能淡淡的說"我們現在各過各的"

執政當局只會哇哇叫大家都不婚不生

看到這種新聞誰還敢結婚啊!

天南地北雙飛客 wrote:
莎莎姐沒有想過報復對方?


報復誰啊?
小莎莎這麼有愛心的人
腦海裡根本沒有報復這麼恐怖的字眼

不過說真的
和小莎莎交往過的男友都只想結婚不想去找別人
所以還沒有這種經驗啦






822352 wrote:
好像都沒人記得
更久以前
他扮偽娘逛百貨被抓的事


我也很好奇 聞內褲上面的味道 為啥記者也知道


哈哈哈~~~~~~~
花錢跟拉屎一樣簡單 賺錢卻跟吃屎一樣難 而便秘 就是錢太多花不完~~

wsctw wrote:
外型真的滿不錯的

但我好奇的是,既然外型不錯

理應很多蚊子蒼蠅追

為什麼37歲還沒結婚?
(請別舉志玲姊姊的例子,她也許是趁還在保鮮期,想多賺一點錢)

然而這件事情的女主角薪水只有3W多



男人不壞女人不愛...


花錢跟拉屎一樣簡單 賺錢卻跟吃屎一樣難 而便秘 就是錢太多花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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