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168 wrote:而是你可以喝啊, 罰錢而已啊, 哪裡來的沒人性不罰錢被定, 那不就剛好而已...(恕刪) 對於捷運上喝水一事,有權力「定人」或開罰的就只有捷運的管理人員,絕不是一般旅客。再說正義感這麼高,這社會上值得伸張的場合太多了,把它發揮到小小孩身上,除了把自己的等級拉低到跟小朋友一樣之外,我也不知道要說什麼...
王逸祥 wrote:感想1. 2歲小孩喝...(恕刪) 感想1. 2歲小孩喝水而已 給他喝一口不會死吧? 小朋友不會表達 這有腦袋的人應該可以理解吧??大家應該都知道要照著規定走即可啊, 喝水, 當然可以, 罰錢就好了, 或者取得同意即可啊, 這有腦袋的應該就可以理解吧??
ddcatt wrote:對於捷運上喝水一事,...(恕刪) 這跟正義感沒關係就遵守規定而已, 有那麼難嗎?????不遵守規定, 你都不遵守規定了, 你如何要旁人尊重你???被釘, 剛好而已哩當然你是當事者, 你也可以像你現在這樣的行為, 釘回去啊釘久了, 大家自然知道誰有理誰無理跟正義感有啥大關係單純討論這個行為而已不要亂扣帽子哩還有我想大家指責的絕對不是那個小孩而是小孩的家長沒本事, 就不要帶小孩進捷運站不然, 違規了, 就要有接收到奇特眼光的心理準備不過, 厚臉皮的不在此限
AL168 wrote:大家應該都知道要照著規定走即可啊, 喝水, 當然可以, 罰錢就好了, 或者取得同意即可啊, 這有腦袋的應該就可以理解吧??...(恕刪) 有腦袋的就應該去思考那個規定背後的動機,也應該去了解一下,捷運上本來就允許小小孩喝水跟喝奶,也允許人吃藥等等的例外規定。既然是允許的事,所以我才說你的正義感用錯地方。
不就是喝口水有必要爭論成這樣嗎....要不要直接問捷運局比較快,還是請大法官釋憲比較快....就只為了喝口水.2~3歲的小孩本來自主的能力就不能跟上國小以上的小孩相比,不然2~3歲小孩幹嘛穿尿布,就是避免他們隨時想上廁所咩.他們表達能力跟情緒掌控也沒這麼好,還不太能知道哪時後,能做哪些事,哪時後不能做哪些事,這些都要慢慢教的...如果今天我在捷運上因為2歲小娃兒想喝水,因我給我小孩喝水而遭到其他乘客指正,我會有禮貌的說明原因並道歉.但是如果又被"得理不饒人"的一直念,我會直接說:"如果你看不慣,或認為我這樣是違法的行為,請你找站務人員來開我罰單..."
ddcatt wrote:有腦袋的就應該去思考...(恕刪) 跟正義感到底有啥關係一直說正義感正義感...有腦袋的都知道這不過是一件違規事情可以被包容, 也可以被公幹當然你也可以反擊覺得不合理, 可以去要求修改法條而不是只在這裡窮嚷嚷套一句你的話"你的正義感用錯地方"有腦袋的也會思考窮嚷嚷到底有何意義
小弟和身旁好友也都開始在當新手父母了,其中很多對都是父母至少一人專職教養,所以我們小朋友或許沒教養,但請別說我們沒教,或責備我們有教沒教好,因為"就小小孩的年紀來說,與其說是父母教很好,不如說父母命好生出一個好教的"不求沒小孩的人理解這句話,因為小弟去年也還不相信這句話...
AL168 wrote:有腦袋的都知道這不過是一件違規事情可以被包容, 也可以被公幹...(恕刪) 就跟你說這不是一件違規的事情,不然你找捷運局的人來開罰看看?看他允不允許小小孩喝口水?這不是包不包容的問題,而是本來就不是個問題。這是不了解規定的人自找的,而且不當場請有權力執行規定的管理人員來處理,才會造成這些無謂的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