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要修民法972嗎?

所以這時爸媽就要教導什麼是正確的觀念跟行為不是嗎?
thron wrote:
不贊成,這個在小孩的...(恕刪)
不要說T了.叫另一半不要回家. 不是只有T會做.一般小屁孩也會呀。

是小孩不夠成熟.跟人跑了.跟對象是不是同性戀哪有關係。

82456011 wrote:


自己是同性戀沒有錯,把別人變成同性
基本上我尊重「同性婚姻」,兩個同性的人,要組成家庭,過你們的二人世界,我尊重。
你要享有異性戀者於婚姻中的權利 繼承順序 親族的結締,這我都沒意見!
我並不歧視同志,更精確一點的說,我歧視的是「男同志」!!!
男同志圈裡有一撮人,正在鼓動「享樂 性自由 娛樂用藥」。
在過去「後天免疫缺乏」症中,今年的案例15~19歲的年輕人,有7人感染,其中6人是
「經由男同志間性行為感染」;而令一名「未知」!!
而新近的感染案例裡面,「母子垂直感染」「吸毒共用針頭」甚至於「異性間性行為」的罹患率
都在下降,總和近三成;而同志間(男)性行為感染,達7成....
而抗藥性從一年內8%,暴增一倍16%!
除了不按照醫囑服藥的,還有重覆感染「繼續玩下去」的玩咖....

=========================以下引用新聞
根據衛福部統計,到今年10月底,國內愛滋感染者累計人數達2萬6148人,
其中台北市今年1月到10月,就新增了349名愛滋感染者,平均每天新增1名,
其中感染者年齡集中在15至39歲,共276位。

==北市衛生局疾管處 副處長 黃繼慶==
在349位的個案裡面,有279位都是藉由同性(口語補注:跟男性)
之間的性行為來感染的...
=========================

某次阿叔我在搜尋復健的訊息,錐間盤問題才剛剛出院...
看到網路上有一名網友分享某個復健診所訊息...
第二篇開始樓就歪了?!變成性探險!!
某個三溫暖如何? 房間如何?

不要說你在xx論壇看到異性戀開xx趴,玩得有多大?
「換x俱樂部」玩的有多猛?
跟我看到的那2篇相比,弱了...(我的忍耐度只有2篇...)
底下還有一堆同志跟版主約砲...

台灣有全世界最好的健保制度!!
卻用了很多資源,來維持這些性冒險者的生命....
儘管他們早就知道風險是什麼?卻連避險的手段都不做...
反正台灣愛滋健保給付是全世界最優良的制度!!!

是的!我歧視男同志...
今年1~10月 279/349=0.7994 也就是79.94%是男同志患者!
看看今年同志遊行?兩性婚姻的遊行?
這些人沒變不是嗎?


余宗霖 wrote:
所以這時爸媽就要教導...(恕刪)

大家都知道霸凌是不對的,那需要教?問題是霸凌別人的人會不知道不對?還不是照做當潛規則,反正不出事就好,所以有必要讓小孩多一個被當成目標的理由?

一旦成為法條那就更要考慮現實面,小孩在社會化的過程不是那麼美麗現在時間點還太早
我來認真地回覆一下這個問題好了

各位身邊有同志的朋友嗎?
你認識他的另一半嗎?
了解的夠深嗎?會天天見面嗎?

我哥剛好自己開餐廳當老闆,而開店的資金是我出的,我算是副店長
那時因為我哥剛開店,所以我辭去了科技業的工作,在店裡幫助我哥
店裡都會有工讀生打工
很久以前,剛好店裡有一對T和婆,
他們是近來之後才交往的,
這一對,因為工作的關係,我天天見面,也天天跟他們相處

講真的兩個人,工作表現非常的差,都非常的沒大沒小,
從來都不打招呼(我覺得這是最基本的禮貌),還會頂撞店裡的長輩(廚房阿姨),

這個 "婆" (長的很像夏雨喬)因為在店裡工作的比較久,所以我比較了解她
她好像永遠都不快樂,生日時,店裡跟她"感情要好"的工讀生(也是女生,但性向正常)
幫她買蛋糕慶生,但她也只有笑一下,然後又切換到憂鬱模式
去日本畢業旅行(她念日文系),也不期待,回來也說日本沒甚麼好玩...
反正不管怎樣,永遠都在抱怨,永遠都是臭臉,從來沒看她開心的笑過

而且最誇張的是,她常常罵自己的父親,我剛開始忍住,因為我哥才是老闆
但是她越罵越誇張

有一次 "婆",不知發什麼神經,在店裡狂罵....
男人都是"賤貨", "賤東西", "賤狗"....
我大怒,回他一句,罵夠了沒,你爸也是"男人"阿~~~,
結果她回嗆我,
對!!!!我爸就是賤,賤賤賤.........男人都是賤貨...
是那種歇斯底里的叫聲,在店裡工作喔,
連自己的父親都這樣罵,我真的抓狂,氣到說不出話,

還好
過不久這一對 "T"和 "婆",都因為畢業的緣故,所以離開了

過了約一年,這時我已經不再店裡工作,重回科技業(我本來就是念電子的)
有天我出門回來店裡,看見我哥和一個很漂亮的女孩子在聊天
而且這個女孩子,很大方,笑容也很甜.....似乎有見過面
但我真的不認識她,結果我哥介紹
她居然是那個 "婆",

因為過去她跟我對嗆過,所以我冷冷地在一旁觀察她
天啊,完全就是不同的人,親切大方,而且對我也很有禮貌
就算我態度冷漠,還是會主動跟我攀談(過去連打招呼都不理人,也從不曾聊天)
居然還會問我工作的情形,我受到很大的驚嚇,

然後最重要的是,她交男朋友了,她交男朋友了,她交男朋友了,她交男朋友了,她交男朋友了,她交男朋友了,她交男朋友了,她交男朋友了,她交男朋友了,她交男朋友了,她交男朋友了,她交男朋友了,她交男朋友了,

她終於恢復原本的性向,交了一位男朋友
看著她燦爛的笑容,過去從不曾在她臉上綻放的笑容
我心想,天啊~~~難道這才是真正的她嗎????

我隨口問了一句,妳現在跟父親關係好不好,
她說,我跟我"老爸"很好啊,怎麼了嗎???
看她無辜納悶的表情,我差點把我口中的飲料噴出來

之前她可是狂罵"自己父親是賤貨" 的女孩子阿~~

各位,這個就是活生生的例子阿~~~
各位支持同性婚姻的,
你身邊有認識的同志朋友嗎?
對他們的個性了解嗎?
對他們的另一半了解嗎?

你有 "真 正 看 過"她們恢復 "正 常 性 向" 的樣子嗎?

這些我都看過~~~

所以我真的認為,即使是異性戀,也會因為某種因素
而改變原來的性向,
而且當他們處於不正確的性向時,永遠不會開心,也永遠不會滿足
而且會對異性抱有強烈的攻擊性...批判性....
嚴重到連自己的父母都會狂罵....

有些人先天就是同性戀,有些人是後天因素
那麼這些同志所領養的小孩,難道不會因為同志父母的影響
而改變了自己的性向嗎?

小孩是無辜的,請不要因為自己的私慾
害了下一代
剛剛按太快。
雖然我是樂見這法被修成,但是剛開始幾年,甚至幾十年,被勇敢的同性戀收養的小孩,一定很辛苦,請你們要加油!!

以下附上同事line我幾則這次修法的幻想,還有我回應他的見解。


轉貼 民法修正案後公佈施行的第一天....
2013年11月9日 17:41
戶政事務所擠滿了人潮,王小華跟李小明在戶政事務所不期而遇,王小華問李小明「你怎麼來了?」「沒辦法啊我現在是科技新貴,收入太高,我媽叫我跟鄰居歐巴桑登記伴侶,她有四個孩子,這樣稅少繳很多。你呢?你又沒有上班怎麼會來?」
「哀你不知道,我還在念研究所沒有準備律師考,所以我幫當事人登記伴侶後就可以接案子了,而且全省都可以執業又不用扣稅。沒辦法我是窮學生,只好想辦法打打工。」
接下來他們看到在醫院工作的趙小呆也來排隊,趙小呆說「沒辦法因為我表妹生病,所以我才想要把他登記為伴侶,這樣她住院手術都可以打折,差很多。」
陳美華說,「我的差的才多,我在航空公司上班,我賣機票,登記伴侶的打一折,我還收了一萬元紅包。」
接下來富家千金王小美出現了,大家問「你應該不差這點小錢吧!」王小美說,「我不缺錢但是我缺腎臟。我現在找到賣主要賣我腎臟,所以要來登記,還好民法有這個制度,不然我還要慢慢等排隊,現在的腎臟也變貴了,因為大家都學我這招在搶腎。」王小華問,「那不是要等兩年嗎?」小美白了他一眼「等兩年總比等十年好吧!」
另一個更有錢的同學魏大金也來了,大家都嚇一跳,說你怎麼也會來啊?你這麼有錢難道也缺腎?魏大金說,我偷偷告訴你們喔,我的錢賺得才多。我幫一個黑道買家洗錢,我假裝贈與,先登記伴侶不用贈與稅!我假裝贈與他一千萬,然後他就有財力證明了哇哈哈」
中華民國政府也不是省油的燈,他們立刻發現低估了老百姓的智慧,接下來他們修法,修法要多久啊?兩三年吧!要修什麼法啊?民法伴侶限制所有取得權利的年限,每個資格都要超過三年。然後還要修律師法、醫療法、遺產贈與稅法、軍人撫恤法、公務人員撫卹法。而且修施行細則,強調要舉證,有照顧關係。這下子又肥到餐飲業了。照顧關係要舉證還不容易?吃個飯打個卡就有了。
修法期間這一班都變成大富翁了。結論就是民法976施行的第一天記得早點去戶政機關排隊。

第一例:高科技新貴登記隔壁媽媽減稅……婚姻關係跟伴侶關係只能2選1,所以如果新貴要結婚就不能登記伴侶了,兩種關係是不能並立的。而且有4個未成年的孩子要養,隔壁小孩欠學費的時候,新貴要幫墊學費?我沒看過生一堆孩子的單親媽媽有很搶手,01上單身的新貴們,有考慮隔壁歐巴桑嗎?
所以個人認為此例是不可行

第二例:登記伴侶後本來要考的律師可以不用考?這例求高手來解一下

第三、四例:醫院/航空公司對員工的醫療/機票優惠,來自醫院/航空公司,跟法律無關。
我是給優惠的醫院,要防堵這漏洞,只要改優惠規定就好拉!跟登記辦侶沒關係……同第一例,伴侶跟配偶只能2選1,所以為了生重病的表妹,為了賣機票??放棄娶老婆/嫁人……………只為了幫表妹家的家記??
這例我覺得也是不太可能

買腎藏這例,如果真的有錢的人,可以直接買黑市的配對腎藏,還不用連人一起養,登記伴侶還是不能跟配偶關係同在,而伴侶關係是可單方解除的(配偶要雙方),萬一有錢人摘了我的腎不養我,不就賠慘了!!有跟我配對的人我才不會只要當伴侶勒!

最後一例……我只能說黑道不是吃素的,有潘子送1000萬給我,我要再還給潘子…想想就很奇怪…
既然說同性戀是人家的自由,關起門來要怎樣都隨便

那...法律難道不該保障人民的自由嗎

不然你就直接了當的說 同性相戀就是錯的

否則你為何不能接受你的小孩成為同性戀?

嘴上說你不歧視

但其實心理希望自己的小孩離那些人遠一點

你講個一百個人聽,一百個人都覺得這是歧視吧

就像大安區錦安里反對麥當勞病童之家一樣

你有自由表達意見,也有反對的自由

但請你講真話

看不起就老實說看不起

歧視就老實說歧視

要是跟同性戀做朋友就會被影響,也變成同性戀

那把同性戀跟異性戀擺在一起不就變正常了嗎

這就像從前學校的爸媽總是叫小孩去跟好學生做朋友

離成績不好的同學遠一點

樓主不就是這樣的心態嗎

用這樣的心態教育小孩

難怪台灣的教改不會有成功的一天啊






semaphore wrote:
同性結婚,對其他人的婚姻根本沒有任何影響,何來傷害之言?


同性婚姻傷害的不是大多數人的婚姻,好嗎,

傷害的是社會婚姻價值,家庭倫常,

同性婚姻一旦通過, 受到衝擊的是家庭價值,婚姻體制,

而且也間接鼓勵了同性戀的行為(政府都背書認證了),

在青少年本來就認為同性戀行為是很潮,很時尚的情況下,

他們不會更加仿效嗎? 別忘了, 愛滋已經是台灣青少年十大死亡原因之一了,

婚姻畢竟是為異性戀者設計的, 有他的意義,

其實同志應該推動"同性伴侶法",只要雙方合意, 完成登記之後,

就彼此享有財產繼承, 共同報稅,手術簽署等權益, 以及性忠貞等義務,

這種折衷方式 ,對社會造成的衝擊最小,

可以說是雙贏的方法.
megal678 wrote:
我來認真地回覆一下這...(恕刪)

冒昧請問一下,這跟性向有何干係?突然歇斯底里可能是對方的個性
你又是否問過他,他的不快樂真的跟性向有所連接?
我想直接地說,周遭的朋友有著你所謂「不正常的性向」但過得很快樂
Yiiiiiiii 你說那是她的個性~~~
跟性別也甚麼關係??
當然有關係!!!
她恢復原來性別,連個性都變好了

你可以說,你朋友過得很快樂,那是他可能天生就是同志
那你有看後天變同志,然後又恢復原來性向的人嗎


我看過,我當然可以這麼說
請問你看過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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