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野狼 wrote:
不是.... 他想有...(恕刪)

目前炮火不斷

tsunda wrote:
但因女友母親反對女兒到男友家過夜,所以並沒告知對方母親...(恕刪)



即使是房東雞婆好心提醒
但光是女方家人反對就夠了
要說親你親得過人家嗎
不過就是棍子搗進杵
就跩得二五八萬以為自己是女方全部
連對方家長的話都可以不甩
怎麼不想想以後自己的女兒有這樣的男友你不擔心嗎

這麼會說話又愛辯
怎麼不帶女友到女方家長面前說清楚
不就是知道對方不可能同意又想取暖嗎
要是是樓主的女友簽的租約, 就代表已滿20歲. 20歲都成年人了, 也沒有法定的監護人, 房東根本沒這個義務通知女方家長, 也就是管太多. 即使是父母的要求也只是無理的要求, 應該拒絕.

要是是女方家長簽的租約, 那房東也沒有義務幫他們看好女兒. 法律上來說房客是家長, 不是女兒. 房東的責任不包括幫房客看好自己的女兒. 要搞清楚誰才是家長. 要是出事了要怪家長(監護人)沒把自己的女兒照顧好, 怎麼怪房東?. 在這情況下, 房東也是管太多.

舍監有沒有管太多要看當時契約上寫的是什麼. 基本上要是滿20歲也是管太多.

最後還有一堆人在那邊說如果以後自己的女兒怎樣怎樣就別想娶, 把女兒當自己的私人物品巴拉巴拉, 真是好笑.
女方家長可能已跟房東叮嚀過..

防的就是版主您本身..

所以跟女方保持適當距離..

女方家長才不會對你產生極大反感..
----------------------------
人家女兒還沒嫁給你..

你沒有權利決定她爸媽的想法..

請尊重女方爸媽的決定..


Aznsilvrboy wrote:
要是是樓主的女友簽的...(恕刪)

己變成射後不理的文了
真是一位好房東!!

再說要是真的出事,房東也是會有所影響的,所以他這樣做是正確的!!
看完本文,以下為我的見解...

好房東+1...好男友??

這樣應該很清楚了吧!

tsunda wrote:
WANGDC wrote:
他不能管 難道你就...(恕刪)

我家人並不是閉眼無視問題,而是完全同意她來住


這文章的重點也只是房東何來權力顧到這...

講到事情的原點,我們也會乖乖回到原本的生活,而非撐下去
只是女友非常不滿在那的種種不便,所以我們有不想回宿舍的共識


然後我只是想不透,房東啥時會顧租客顧到那麼廣泛..

那如果在一直都是住宿舍,剛好外出時發生危險
他們真的會跟家人有所交代嗎?

這是我想要大家討論的點,想聽聽有何想法



唉 看到這邊後面的回文我不想再看了

這個人真的怎麼這樣子阿

根據描述,我猜女友應該是住在學生宿舍(有舍監)

她爸媽花錢讓她住學生宿舍,舍監發現她三天兩頭就不在不會覺得奇怪嗎

要是我女兒我就每天接送 再也不讓她住外面 跟你說掰掰

這樣看來舍監是很盡責的 其實應該要馬上通知家長這狀況了

租了房子不住跑去住別人家是什麼道理......這真的是浪費錢(不管是誰出的錢)

跟家人有所交代是指「應該要在宿舍內的時間」有所交代

在外面發生事故你要保險阿



還有,要同居你也要先打個招呼吧

不是說您父母同意就表示她父母也同意了

同居等同試婚 一點都不尊重你岳父岳母

哦對了,請問你有要娶她了嗎?

不要以為自己賺錢花錢很了不起 重要的是心態和態度很重要

不好意思我說話比較直接

Aznsilvrboy wrote:
要是是樓主的女友簽的...(恕刪)

你才可笑至極!父母說自己的女兒怎樣怎樣就別想娶, 就是把女兒當自己的私人物品這個意思嗎?
你去問你爸媽是什麼意思再來說嘴
dugigon wrote:
你才可笑至極!父母說...(恕刪)


要不要結婚的決定權在小倆口自己, 爸媽在一旁嘴跑自己以為有權利左右已成年子女的人生, 才是可笑至極. 我早已成年, 不需要什麼事都問爸媽. 你是媽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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