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麼簡單的問題 還要po來問喔?
彼此間又沒有婚約牽制,關係已到貌合神離,
如果我是你友人,被告知後第一反應就是到時候去驗DNA再說.
如果是,未來每個月就按法律義務付該付的孩子扶養費
那個女的 現在可以自己決定該留還是該捨
從我來看就是兩個自私不懂節制的男女
既然沒有感情沒有信任了 生甚麼小孩???
一個女人有過3個小孩 離過兩次婚
現在又準備把一個無辜的生命帶到這世界上
真是造孽
圍觀的路人 wrote:
女方已經嫁過2次了
跟前前夫有3個小孩
那為何第2任不跟她有小孩呢?..第2任還願意接納她帶來3個小孩卻還是離婚收場...
當然2個人相處..當中問題不足外人道
44歲女人離過2次婚不會再嫁了...自己都3個了...也不會再生了
所以各位有認真看完文的
別再說恭喜老爺賀喜夫人了
男生這2年來受的委屈也不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