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XXXXXXXXXXXXXXXXXXX

開車路過的人 wrote:
請先了解她真正離婚...(恕刪)


英雄所見略同 .....男方外遇 結果監護權在男方

女方之前完全沒有想要把小孩留在身邊嗎?

是因為工作不穩定 是因為女方不想要小孩 是因為?..........

先去查清楚原因或許是對你最大的保障
已經10年沒交女已經10年沒交女已經10年沒交女





..... 花個五年試試何妨??
樓主現在的問題其實不是要不要繼續下去,而是如何能回復到冷靜理性的狀態。
就算要繼續下去,也不應該以這種陷下去的狀態繼續下去的。

密使特HAN wrote:
本魯已經10年沒交...(恕刪)



不要沒事找事做

很多正常情況的不去交往

偏偏要去弄的自己疑神疑鬼,心情不上不下

心裡有疙瘩,一輩子都會在意

與其以後真的在一起,有機會碰到這種引爆自己心痛的機會

不如放在心裡當成一段懷念的過去,才是回憶


喜歡她的外貌就在一起啊
起碼別留下遺憾
走一步算一步
見招拆招
搞不好對方也沒勇氣再走進婚姻
這需要很大的勇氣,光會想還有po網,就代表現實是殘酷的~我們大家不是您本人,不知道您的愛有多大,但有時候單純點~也是一種幸福,愛再久最後都會轉換成親情,即使以後真的再一起~您的對象有兩份親情要顧,您可以接受嗎??您真的不會吃醋嗎??

而且通常離婚的女生,短期間對婚姻會有恐懼症,或許你ready了,但搞不好她還沒ready~

愛一個人又不一定只能靠"婚姻"(公證只是簡單的一張紙,程序半小時就好了),您也可以選擇變成守護她的好朋友~

我不知道回文的有多少人真的有交過結婚且有小孩的經驗,但以我實際的例子,建議你多考慮,結婚沒小孩還好,有了小孩說真的他肯定也放不下,弄到最後,除非你心胸寬大或是他真的是長超正到你可以忍耐,否則大大小小的事情可以吵到不間斷,難搞阿。
先生外遇離婚,小孩監護權卻還是先生的...怪怪的

我前任女友就是因先生外遇而離婚,兩個小孩說好是雙方一人照顧一個

到最後兩個小孩還是都跟著媽媽住

因為小孩永遠是最黏媽媽的,而當媽媽的也放不下孩子

你先想想自己能否接受對方離過婚有小孩(雖然不是她在扶養)

不能的話,快快分手對雙方都好~

若是想繼續的話,順便想一下為何小孩是歸男方這問題
誰會沒事說她在酒店上過班,然後又說是開玩笑的,此話一定為真,只是先測試你的反應。以後不時會爆出你難以想像的事情出來,趕快跑吧,幾個月的時間不足以讓你看出一個人的本性,很多事都是可以偽裝的,只是能夠偽裝多久。你有房有車有一份還不錯收入的工作,對方只是要找個飯票,中華兒女千千萬,何患無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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