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同性議題大家都是怎樣去回應的?


philus wrote:
姑且不討論性議題,就孩子在學校的發表上,他再也沒有自由使用爸媽等語詞,實務上,在課程中,老師若提問:你昨天與家人做了什麼休閒活動?你的孩子不能說 :昨天我與爸爸、媽媽去逛街!老師若未糾正:小明,你應該說,我與雙親去逛街。老師可能被告性別歧視,因此老師是鐵定要糾正的,但孩子若改不過來,堅持要說爸爸媽媽,孩子是要被輔導的,若家長挺孩子到底,與老師相爭,此時,若有挺同者舉發告到法院,後果很慘


老師在課堂上用 "他" 代替" 她", 用 "你" 代替 "妳",
用 "娶妻生子" 去解釋婚姻, 都是很常見的事.
這麼多年來也沒見過哪個老師被告歧視女性.

我覺得這部分您真的想太多了.

就算這個法案沒過,
其他議題同樣也有語病可以挑, 正如同我前面舉的性別議題.
說到底, 會挑這種文字語病是人的問題.
不該和議題本身做出過度連結.

晚上花了一點時間稍微掃過尤美女版本,
http://lci.ly.gov.tw/LyLCEW/agenda1/02/pdf/09/02/09/LCEWA01_090209_00020.pdf
沒看到會侵犯我們異性戀權力的部分,
也許您可以分享一下, 大家討論討論.

philus wrote:
姑且不討論性議題,就孩子在學校的發表上,他再也沒有自由使用爸媽等語詞,實務上,在課程中,老師若提問:你昨天與家人做了什麼休閒活動?你的孩子不能說 :昨天我與爸爸、媽媽去逛街!老師若未糾正:小明,你應該說,我與雙親去逛街。老師可能被告性別歧視,因此老師是鐵定要糾正的,但孩子若改不過來,堅持要說爸爸媽媽,孩子是要被輔導的,若家長挺孩子到底,與老師相爭,此時,若有挺同者舉發告到法院,後果很慘


潛水很久,忍不住跳出來說一下。看到這一段,不得不佩服反方花大錢宣傳做的真的很成功。

這個修法根本沒有規定小孩要怎麼叫自已的父母。很多人拿這一點來講,有確實的經過思考嗎 ? 如果依你的說法,有些妻子稱呼自已的丈夫叫「爸爸」,「DADDY」,「爸比」的,這些也不都是違法的嗎 ? 因為這種稱呼方式已經是 「亂倫」了嘛。更有些長輩叫自已的老婆直接就是一聲 「喂!」,這些人也沒因此被罰或告或關啊 。修法只是沒有指定性別改用 「雙方」、「雙親」,法律上也沒禁止你怎麼叫,只要你們雙方高興就好。公聽會也有提到,如果大家不想把男女或父母改成雙方雙親種文字說法,那就保留現有的,再加上男男和女女也可以。


再一個例子就是身份証上面的配偶欄,那一個已婚的人向他人介紹自已的老公或老婆時說 「這位是我的配偶 ? 」,不這樣講違法了嗎 ? 現在社會上光是父母的稱呼就有很多種,目前法律上寫的「父母」,有多少人回到自已家裏叫自已的爸爸和媽媽時是用 「父」和「母」這種單字? 沒用這二字的人,試問,有因此被輔導了嗎? 被罰被告被關了嗎 ? 在生活中沒對自已的雙親用「父母」這二字做為稱呼的人,侵犯到其他人叫爸爸媽媽的權利了嗎 ?

同志婚姻並沒有修改異性戀婚姻的各種現有的權利和義務,只是讓同志的婚姻變的合法,和異性戀一樣對結婚的二人保障相同的權利和義務。如果因為這個法通過怕自已的另一半跑去和同性在一起,而損害到自已的權利。那我只能說,和你結婚的這個人,本來就是雙性戀或是同性戀,只是借此機會讓你看清事實而已。

任何人都可以說不支持同志,沒辨法接受同志,因為這些都是個人的偏好,台灣是個可以自由發表意見的國家,但何意見都給予尊重,但造謠應該要排除在外。不要嘴上說支持同志,事實上卻又做著反對的舉動,這是最令人不齒的。



kurochantw wrote:
這個修法根本沒有規定小孩要怎麼叫自已的父母。很多人拿這一點來講,有確實的經過思考嗎 ? 如果依你的說法,有些妻子稱呼自已的丈夫叫「爸爸」,「DADDY」,「爸比」的,這些也不都是違法的嗎 ? 因為這種稱呼方式已經是 「亂倫」了嘛。更有些長輩叫自已的老婆直接就是一聲 「喂!」,這些人也沒因此被罰或告或關啊 。修法只是沒有指定性別改用 「雙方」、「雙親」,法律上也沒禁止你怎麼叫,只要你們雙方高興就好。公聽會也有提到,如果大家不想把男女或父母改成雙方雙親種文字說法,那就保留現有的,再加上男男和女女也可以。...(恕刪)

法律也沒禁止叫番仔
但是番仔會讓少數人感覺受辱
所以社會無形中只能叫原住民

以後學校只能教雙親
短時間在家裡還有人叫爸媽
慢慢就會在社會變成禁忌用語
或者從小教育小孩要陽奉陰違
在家說爸媽出去不能說

公聽會的說詞不過唬人而已
目前沒有任何版本用男男女女
而且用男男女女就沒有必要修法了
因為外國的人權要求是多元性認同
包含非男非女都要能結婚
為了外國人要求才修法
鼎 鑊 甘 如 飴 求 之 不 可 得

philus wrote:
動物有分公的或母的...(恕刪)


我贊同妳說的!!

Gugugu wrote:
以後學校只能教雙親
短時間在家裡還有人叫爸媽
慢慢就會在社會變成禁忌用語
或者從小教育小孩要陽奉陰違


這個最好笑了,完全邏輯不通

我常看到很多家裡的女主人叫自己的老公"爸爸"呢!!
你為什麼不批他們亂倫呢??
莫零 wrote:
這個最好笑了笑,完全邏輯不通

我常看到很多家裡的女主人叫自己的老公"爸爸"呢!!
你為什麼不批他們亂倫呢??

哈哈哈...
這個就是我的寫照啦
我先生也都叫我"媽媽"

有一次去買東西,我說爸爸過來看一下
店員睜大眼睛看了我們一眼
說我怎麼叫他"爸爸"?
明明看起來年紀差不多!


Gugugu wrote:
以後學校只能教雙親
短時間在家裡還有人叫爸媽
慢慢就會在社會變成禁忌用語
或者從小教育小孩要陽奉陰違
在家說爸媽出去不能說

會罰錢嗎?
如果不會,就不用擔心了!

民法都通過孩子可以從父姓或母姓
至今從母姓的也才2%,也沒有撼動從父姓的那一塊啊!
學校只教雙親,但孩子從小家裡就教他爸爸媽媽,
習慣都已經成自然了,怎麼可能會禁忌用語?
我們家都叫我父親"阿爸",叫母親"阿母"
但在學校我們就會自動轉成爸爸、媽媽
小孩子很聰明的!
Gugugu wrote:
如果「父母」沒有問題何必改雙親茶茶

以後小孩不小心在外面說爸媽
結果就是像邱議瑩說了番仔一樣

多元性結婚的子女會投訴說
你們表面上說雙親
其實在家裡還是叫爸媽
嘲笑我們是沒父沒母的
官員一臉尷尬的點頭...

台灣怎麼從"阿爸、阿母"演變到"爸爸、媽媽"的?
都可以叫啊!有誰投訴過?

我個人還認為雙親可以改成照顧者
因為有人沒有雙親、沒有爸爸媽媽,只有阿公阿媽或其他人
我是認真的。
Gugugu wrote:
法律也沒禁止叫番仔
但是番仔會讓少數人感覺受辱
所以社會無形中只能叫原住民...(恕刪)


這是什麼類比,
「番仔」這個詞會被抗議,
是因為帶有漢民族對原住民的貶義,
就像你對著黑人叫黑鬼,你試試看會不會被揍。

看兩邊吵到現在,
反對方反正也提不出什麼有邏輯性的反對意見,
就只能靠散佈這種莫須有的恐嚇言論了...

綸擬辟市 wrote:
這是什麼類比,「番...(恕刪)

同性現在不就在抗議「父母」?
鼎 鑊 甘 如 飴 求 之 不 可 得
社會允許同志存在已是包容
現在還想修民法會不會太得寸進尺?
目前也已考慮想為同志們另立專法你們卻又覺得這樣是歧視,真的是"軟土深掘"
行得正就不用怕被歧視,只有心理扭曲 行為不正的人才會成天喊歧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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