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我是最有資格評論同性婚姻的異性戀者。(文長,慎入)


水餃哥 wrote:
愛可以戰勝一切沒錯,但這個世界還沒有完全接受之前,同性真的無法結婚,雖然我自己也想過娶一個男人。

改法律不難只不過是改改文字,難的是現實。以我來說,我是獨生子只有一個姐姐,在華人的社會觀念當中,我如何面對父母,該如何傳宗接代。傳宗接代或許對我們來說還只是小事,比較嚴重的是假如台灣真的開放,那我娶泰國人妖可不可以??為什麼不行??你同性有權力可以結婚我就不能結嗎??

泰國政府讓一個男人嫁到國外嗎??假如泰國也開放,那世界會變成什麼樣??

你說同性戀或人妖不會影響異性戀的人變成同性戀??麻煩你來泰國生活看看到底會不會影響。

如果真的世界變成這樣,真的只是說一句相愛或是這是我的權力就能解決??因此,並不是不支持同性結婚,而是這個世界,大多國家及政策,都還沒有完善完整的配套措施及法律規定。同性結婚不是台灣改改條文就世界和平了,請不要以管窺天,我認為是整個世界都要有完整的辦法及條文。

也請各位同性朋友,留著抗議的時間好好愛你們的另一半。我完全能體會各位的心情,畢竟,心靈的相愛絕對遠大於身分證上面的那幾個字吧!!!...(恕刪)


我認為水餃哥的這一段價值觀寫得很好!

Jacky99999 wrote:
我認為水餃哥的這一...(恕刪)


沒錯,水餃哥這段真的中肯

要是挺同人士都能這樣理性

早就有一個共識出來了




我原本對同志沒什麼喜歡不喜歡,他們跟大家都一樣

這幾年吵著要結婚我也覺得不討厭他們,想結婚就結婚吧

但這一陣子以來真的讓我覺得有部分同志以及挺同人士真的很討厭

甚至讓我肚爛了起來,我想很多人都有這種感覺

這個要怪誰?

故事很好,
只是平權已經是個確確實實的政治事件
異性戀要專法,
同性要民法,不然就是歧視,
我在想光不修民法就是歧視的話不知道是被誰搧風的,搞成非同志挺修民法。。。
故事很好,
只是平權已經是個確確實實的政治事件
異性戀要專法,
同性要民法,不然就是歧視,
我在想光不修民法就是歧視的話不知道是被誰搧風的,搞成非同志挺修民法。。。

kolcol wrote:
所以這就證明性向是...(恕刪)


這也是反修民法的家長擔心的事,全面啟動同志教育後,非先生性向的同性戀的人數肯定會增加
bossming wrote:
故事很好,
只是平權...(恕刪)

民粹搞得挺同很潮!
就這麼簡單。
多數人是不思考的。恕我直言。
---------------
異性結婚,有男有女,生子變父母
同性結婚,有0有1,有婆有T
要修什雙親?
父、母只有唯一定義?
笑話。字典裏一字多義多如牛毛。
不讀書才會在這字面打轉,纏死自己纏死別人。

當0當1就很正常,別人說父母就非平權?
天下有這麼奇特的事?


hillside wrote:
民粹搞得挺同很潮!...(恕刪)


是真很潮~~~~ 12.10的遊行肯定有多家電視台大放送,到時候就知道有多潮了
不同的事情,要大家當成一樣
不正常,要大家當成正常
這不但侵犯正常的權利,還影響種族生存

同性戀是不是異常?

如果有種藥,可以讓你選擇愛男愛女,你會選擇異性還是同性?
答案出來了,很簡單,不是嗎?

同婚是人權嗎?沒結婚會讓你活不下去?歐洲人權法院,各國的判例怎說?
沒有遺產繼承權?你可以自己寫遺囑阿,你有考慮過老人家也許不想把錢給你的他?
有實質婚這種可以讓你處理緊急情況如簽手術同意書就夠了

這算趕盡殺絕嗎?我可以有不想看到兩個男人十指交纏,甚至更親暱舉動的權利嗎?

我本來也對同婚樂觀其成(總比為了傳宗接代禍害另一個異性好)

直到發現教科書也要改,叫小孩把異常視為正常
還想要領養小孩,被領養的小孩一定會被歧視,這是human nature不是嗎?

自然界都有一定比例的同性愛?自然界都是公的想上就上,強姦要不要廢除?
crusher wrote:
不同的事情,要大家當...(恕刪)

+1
有人用鼻子喝湯
我尊重

但硬要說那樣是正常,我堅持不同意。
有人要倒著以手走路,我尊重。
要說「有腳走路,卻以手走路是正常」,我堅持不認同。


--------------------------
所有法律全修成同性權利。
異性戀者,以專章保障。
我贊成,我不覺歧視。
真正有大愛者,心中何歧視之有?
泰國好像有很多好玩的地方,在請你介紹介紹.心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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