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最沉重的一天,我放棄了申請再議了
說真的,我很不甘心
對於任何事我都不想輕易說「算了」
但是今天這個「算了」對於我是很無奈、痛心的
因為我知道就算再議,繼續調查的機率是微乎其微了
我大概是踩到司法漏洞了

一開始,我沒想過這個人不是最終加害者
他可能只是個中間人
直到收到不起訴書的DNA比對
才知道原來連方向都是錯的

被下藥之後是沒有記憶的
所以不存在記憶錯誤
我的腦海中從頭到尾就是只有這個人出現
但是為什麼會不符,我也不知道
當初承辦員警監視器也沒有調閱
所以現在要找出真兇變得非常困難

再者,每次應訊都要重複回想事件的經過
會反覆驗證我說的是不是實話、記憶是否有錯
就算他不是主要犯案人,但他的的確確是幫兇

我唯一擔心的是由於不起訴的話DNA是否會建檔
否則是否重複這樣的手法犯案都不會被發現?

謝謝各位留言、私訊我的網友們
提供我許多不同的建議與資訊
你們給的溫暖我都收到了
我只能相信時間與家人會帶我走過這段泥沼
謝謝。



Qwert1 wrote:
今天是最沉重的一天...(恕刪)


有一本日本女生寫的書~為什麼是我
在說她在公園被人抓進車去強暴之後的心路和痛苦
傷害她的人有抓到,也受了法律的制裁
但是她始終走不出來
也許妳可以找相關的書來看看
看看那些女孩是怎麼自救的?

心理的療癒對妳來說是最困難的,大部份的人沒有期限
也沒辦法走出來,
事情發生之後內心對人性的黑暗,會讓自己往負面情緒走去
最怕就是反覆把心思放在這個點上,走不出去

這時侯,加油這種字,是多餘的
根本也沒油可加

妳需要把重心轉移。
一些哲學的書可能有幫助。
因為,哲學,就是理解人性的所有學問
有時,把位置站遠了,從上往下看過去那個時間點的自己
你,用第三者的角度去看。會發現,都過去了。
彷彿,那人不是妳,也未曾發生過
看懂慾望,看懂叢林中的弱肉強食,看懂掠奪,看懂社會

只要是女人,年輕的女人,這一生
總會存在各種型態掠奪妳美麗的肉體
下場只有二種
一種叫躲過,一種叫沒躲過


這個世界上,每個人,每天都會發生很多事情
在某個時空,都會有打敗每個人的某件事
其實,多讀人吧,聽故事,聽各種人間故事,這也有幫助

見多識廣,就見怪不怪
只有妳可以救妳自己。

這條路很漫長,因為妳會不停的自我對話。
最好,減少自我對話的過程,讓忙碌,設定新的目標來沖淡這段記憶。
有些陽光的哲理,妳可以透過不斷的抄寫,設成自己的力量,溶入血液 ,
我可以送妳一句,如果妳喜歡

故做堅強,就會真堅強。

哲理的力量很大,只要妳相信它。

林奕含,那個美麗聰慧的女孩
她走不出來
因為她在她的書房內,透過文字不斷的自我對話
思緒停留在個點。自我輪迴。

妳所謂的壞人的內心世界,他的下場
那些,妳應該也不會知道結果了

但是人間有因果,因果有其道。
在佛學之中,妳可以得到妳想要的

有時,傷害是為了讓我們學到智慧,重新出發

設個新目標,讓這段,過去吧!



念念不忘,必有回響,有燈就有人
告死他
1515151515

Qwert1 wrote:
她們幫我安排了律師和心理諮詢
只是因為這次偵查庭由於我對法律知識的匱乏,所以在時間上來不及安排律師



勵馨基金會好像也可以提供法律諮詢,

應該是可以安排到公訴辯護律師。
Qwert1 wrote:

一開始,我沒想過這個人不是最終加害者
他可能只是個中間人
直到收到不起訴書的DNA比對
才知道原來連方向都是錯的
...(恕刪)


2017.5.24 news: 惡男迷昏女網友讓朋友性侵

梁男與女子發生關係後,覺得過程相當享受,想讓朋友也試試看,於是便約女子4天後去宜蘭玩,但當天卻是直接將車開到陳男的租屋處,並拿「摻了K他命的咖啡」給女子喝下,接著離開,讓陳男趁機性侵女子,幸好女子中途醒來,拿手機傳訊給朋友求救報警,才逃過一劫。

警方到場後立刻將人逮捕,並扣留現場還殘留毒品的杯子,同時在女子衣物上驗出梁、陳兩人的DNA;但兩人被捕時皆否認犯行,陳男更表示當下想起老婆,怕被責罵,因此導致不舉未能成功性交,宜蘭地院合議庭認為證據確鑿,採未遂罪量刑,梁男視為共犯一併判刑,最後依藥劑加重強制性交罪將兩人起訴。

======================================================
幫忙迷昏女子 讓他人性侵 的案例不少...(會不會朋友有付錢?)

原來這是一種 增加辦案難度的方法


stanphill wrote:
應該是可以安排到公訴辯護律師
..(恕刪)

辯護律師是指幫犯罪嫌疑人 被告 辯護的律師
如果沒記錯的話

Qwert1 wrote:
今天是最沉重的一天...(恕刪)

檢察官有沒有調查你所告的那位先生當天接觸過哪些人
去過哪些地方? 調查通聯記錄?

在網路上妳沒辦法說明事發經過與細節
所以大家沒辦法給妳任何意見
只能祝妳早日回復往日的笑顏


今天是再議的最後一天
這可能是我用這個帳號回覆的最後一段話了
我無法讓自己的人生停在這裡太久
才發現其實我遠比自己想像中的自己堅強許多

前天寫了一封信到檢查長的信箱
想告訴承辦檢查官關於我的心情
(其實有一點控訴的成分)
事後回想起來我這麼做實在是氣到有點失去理智了
而今天我收到了回信
表示內容已轉到當位檢查官的承辦股
雖然我不知道最後這位檢察官是否能看到
對於未來的我來說,那都不重要了。

在這件事裡
我覺得我太天真太相信司法
相信我只要說實話就一定會讓對方得到應有的制裁
因為那是我唯一的希望
但到最後其實什麼都沒有
「冤案」這個看似遙遠的詞就這樣活生生降臨在我的身上
比起難過,更多的是憤怒。

樓上說的通聯記錄、驗證對方說詞真偽
在檢查官問我可以提供什麼證據時我都提出了
但她只是說:我們目前還找不到人(傳訊未到)
律師也覺得很奇怪
為什麼檢查官沒有去驗證對方說詞、調查通聯記錄、比對DNA
就純粹因為DNA不符做出不起訴的判決

事情發生後
我告訴幾個比較親近的好友、及幾個普通朋友
那時我很訝異她們給我的回覆全然不同
普通朋友說你就當被鬼壓了,然後給予同情
比較親近的朋友勸我算了,要想想自己身心能否撐的住
唯一認識最久的朋友支持我提告
大部分的人就跟許多的受害者一樣認為如果遇到這種事只能算了
所以犯案者不斷的繼續犯案
可笑的是當時對她們說怎麼能算了的我
最後也只能算了⋯⋯

我想告訴正在看這段話的你們
比起已知的性侵犯罪者
其實最該讓人擔心的不是這些已經暴露身分的人
而是那些戴著假面具隱身並有犯罪傾向的人
他們就像一顆未爆彈一樣的存在於你我之間
或許你會覺得我形容的太危言聳聽
曾經我也認為這些離我很遙遠,但是我確實遇到了
看著新聞每天不斷的播送著不只一兩個性侵事件(酒駕也是)
而社會完全沒有任何一點預防與作為
像我這樣的犧牲品不是第一個也不會是最後一個

關於驗DNA這件事我曾和社工提出一個疑慮
為什麼沒有建檔的DNA就驗不到是誰?
難道不能一出生就建檔嗎?
社工說這關係到人權
那為何我們的基本資料可以建檔但DNA不能?
所謂人權又是保障好人還是壞人?

我明白不是切身之痛很難感同身受
昨天鼓起勇氣看了YouTube上林奕含的影片
說真的必須得鼓起勇氣
有關這類的新聞與話題,我不敢點
在影片中的她欲言又止的樣子
每一字每一句能說出來都需要無比的勇氣
連我都無法想像她的痛苦得是多麼巨大
讓她必須逼自己去愛上對方
讓她無法喘息到必須以結束生命來擺脫
真的不是她不堅強
而是這些痛苦已經超過她所能負荷的了
但因為她的犧牲換來社會對這類案件的關注
又能持續多久呢?

雖然人微言輕、勢單力薄
但至少還是有人看到了
我能做的我都做了
最後謝謝你們看完我所有的文章、聽我吐苦水
若有用詞不當之處請多見諒!

昨日的我已死,而明日又會有一個新的我。

林奕含過世後 6個讓人不安的真相曝光


我本來也無法體會妳們的心情,看了她的書我認為沒經過那些經歷寫不出那樣的文章,她也跟妳一樣想訴諸法律,但司法讓妳們失望了。妳很勇敢,心理終有不甘,未來日子很長,心理的調適很重要希望妳加油。
Qwert1 wrote:
今天是再議的最後一...(恕刪)
Qwert1 wrote:
關於驗DNA這件事我曾和社工提出一個疑慮
為什麼沒有建檔的DNA就驗不到是誰?
難道不能一出生就建檔嗎?
社工說這關係到人權
那為何我們的基本資料可以建檔但DNA不能?
所謂人權又是保障好人還是壞人?...(恕刪)


您的貼文,我都有看,心中一直是濃濃的惆悵,而我之前的貼文,並不是無動於衷。

我知道任何言語都無法安慰您,就像所有的傷痛都是,如人飲水,冷暖自知。其他人是無法感同身受。

我不知道台灣是否有所謂的,關懷團體,也就是由有類似經驗的人組成,分享彼此心中的感覺及互相支持。因為,最能體會接近感覺的就是有類似經驗遭遇的人。問問社工。


我知道您一直對DNA庫有疑問,所以能幫助的就是找些資料協助您,或許能夠解答您部分疑問。

用口語式的方式說,由於目前的DNA技術限制,大規模的建檔與比對,無論是國內、外都是無法實踐。

所謂的技術限制就是DNA的保存與比對,尤其是後者,是一項繁雜的工作,所以必須是目標式的比對。

比較詳細的資料,附上二個官方網站,給您參考,並節錄部分:

祝安!

刑事警察局
http://www.cib.gov.tw/Science/DNA

DNA鑑定方法介紹(紅色是標註一些步驟及變數)

DNA鑑定流程一般刑案現場可能發現的生物跡證種類凡多,諸如:血液斑、唾液斑、精液斑、毛髮及骨骼等,經現場鑑識人員採證送至本室後,實驗人員先以各種初步檢測方式(如Kastle-Meyler血跡檢測法、酸性磷酸酵素檢測法、唾液澱粉脢檢測法)檢視證物之狀況,並採取適當之檢體做進一步萃取DNA的工作

證物依種類及性質之不同,以不同之萃取方法為之,除了傳統之Chelex法及有機萃取法外,目前已經發展出多種商業的萃取DNA用套組,可針對不同性質的檢體萃取出DNA。DNA萃取出來後進行DNA定量,以確定檢體是否含有足量人類DNA並決定接下來做DNA聚合脢連鎖反應所應加入之DNA模板量

DNA聚合脢連鎖反應係利用DNA在不同溫度所發生的反應、特定之引子及聚合脢之作用,每次反應可使特定DNA片斷呈倍數複製,經反覆進行後,可放大我們欲鑑定之目標基因位之DNA量,足以達到我們可以觀察的程度,整個反應約需三至四小時,反應後所得產物再以毛細管電泳的方式以分離不同之DNA片斷,並以螢光偵測,利用電腦分析結果,電泳圖譜如圖所示。經和標準品DNA比對後可得到該檢體數據化之DNA-STR型別
[....]


法務部法醫研究所無名屍DNA比對服務
http://www.tpa.moj.gov.tw/ct.asp?xItem=166062&ctNode=26497&mp=094

一、法務部法醫研究所負責全國無名屍之DNA鑑定工作,為快速服務認領家屬進行DNA比對,特此公告週知。

二、欲申請比對的家屬可以下列方式之一辦理申請比對:

1. 失蹤或懷疑已死亡者—向戶籍管轄之警政單位報案並建立失蹤者之特徵檔案,警政單位會協助採集口腔棉棒或含失蹤者DNA之檢體後,送地檢署,再轉送本所進行DNA檢驗比對。

2. 在國內失蹤或死亡而親人在海外者—向外交部駐外單位申請,各地外館將協助採集口腔棉棒或含失蹤者DNA之檢體後,送本所進行DNA檢驗比對。

3. 在大陸失蹤或死亡而親人在國內者—向戶籍管轄之地檢署聲請協助採集口腔棉棒或含失蹤者DNA之檢體後,送本所進行DNA檢驗,本所會將DNA資料送陸委會轉相關單位協助比對。

4. 在海外失蹤或死亡而親人在國內者—向戶籍管轄之地檢署聲請協助採集口腔棉棒或含失蹤者DNA之檢體後,送本所進行DNA檢驗,本所會將DNA資料送外交部轉相關單位協助比對。

5. 除上述狀況外,民眾亦可親自前往法務部法醫研究所申請—民眾可就近逕洽本所提出申請比對,由專責人員採檢口腔棉棒,進行DNA檢驗比對,為提供便民服務,申請人可由本所網站下載「法務部法醫研究所親緣關係鑑定申請表」,填妥資料,備齊申請人證件,親自前往,預約電話02-22266555血清證物組。

三、提供採集口腔棉棒檢體的家屬以血緣最近者優先,一等親(父母與子女)兩人以上及親等愈遠人數愈多為原則

四、家屬口腔棉棒之採集應以無菌之棉棒在口腔內左右雙頰各刮抹五次以上,隨即放入未密封之信封晾乾。

五、家屬之口腔棉棒送到法務部法醫研究所後將進行DNA分析並與無名屍DNA檔案進行比對,比對相符者將發函通知該屍體管轄地檢署,由地檢署通知家屬到署辦理死亡證書開立及屍體請領相關作業。比對無結果者亦發函通知,載明將家屬DNA型別建檔並將持續與日後建檔之無名屍DNA型別資料進行比對,俟有結果再行通知。轉送他單位協助比對者,俟有結果即予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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