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ugugu wrote:
超濃縮走完算幸運好嗎

如果真的去戶政登記結婚然後上法院長期抗戰

那才叫噩夢茶...(恕刪)


慘的是...樓主是虔誠基督徒......
到時可能連主動提出離婚...都不能......


上帝看見了樓主未來的困境
所以趕緊派了個使者(外國街頭藝人?),帶走了這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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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莓凍 wrote:
因為她溫柔的時候真...(恕刪)


『信與不信不能同負一軛』(林後6:14)經文
從您的回應看來
您似乎不是一個虔誠的信徒喔
攝影~要先感動自己,才能感動別人
sophy0621 wrote:
不知道這樣說你會不會好過一點....
我是覺得,對版主女友來說,分開才是對她有益的決定。
因為你不適合她,
至少.....
現在的你並不適合現在的她
現在那女生需要的是一種冷靜.理智.不情緒化.不戲劇化.不隨她起舞.溫和但堅定的支持
她現在最需要的不是愛情.不是慰藉
而是專業的協助與治療
無論是你或是那位前男友或是任何她界定為感情的關係
很可能...那只是她自身問題的映照
很可能...那只是她人格上的某些特質
跟所謂的愛情恐怕扯不上關係.....
從你文中所述,她似乎是個非常憑感覺的人,
隨時想愛誰就愛誰,誰在身邊就跟誰,今天跟你明天跟他,切換的不痛不癢
而且感情來時濃烈,去時決絕,又飄忽不定,毫無邏輯可言
她的愛與慾都不是循序漸進的,而是非常強烈....但卻非常表淺......
我想
想認真交往的男生,應該會被這樣的性格給嚇跑吧~
可偏偏版主你是會跟她一起陷入這樣情境的個性,
恕我直言,這對她恐怕有害無益.....
因為她找到固定班底了,
所有浮誇又虐心的戲碼會開始無限重播......
那麼她就無法跳脫出來,看見並解決她的問題。
所以...如果你想報恩的話,也許等她身心調整好了之後再看看囉~ ^^
p.s 為何腦海中一直閃過馬景濤.....= ="

或許我的思想還不夠成熟,心智還不夠堅定,
我想...分開真的是最適合的。

VICKYLOVESME wrote:
你們1月18日見面,
樓主你1月24日求婚,
樓主疑似前女友竟也答應了,
後續發展只是意料之中,不必往下看也可推知
不得不說你們倆確是絕配,天作之合,
但白頭偕老只是玩笑話一句

我曾經希望真的不是笑話一句,
也希望回敬那些說我們倉促決定的人,
但...好像做不到了。

chyn0223 wrote:
放手才會海闊天空....

我的天空為何掛滿濕的淚,
我們的天空何時才能連成一片。

Mirage-Ulysses wrote:
進展到什麼狀況 對方才會跟你要求要你幫付房租?
或你有先要求什麼,所以對方才提出要你幫付房租?

您好像很在意那個人,
但已經歪樓了。

Gugugu wrote:
超濃縮走完算幸運好嗎
如果真的去戶政登記結婚然後上法院長期抗戰
那才叫噩夢

基本上基督徒結婚是不能離的。

Km04sir wrote:
男人不壞女人不愛 你太乖了不適合你 真的
她都重口味你不看不出來嗎?
物以類聚 你早點放棄吧 不要想當救世主 受傷只是你自己
這種女生只有甩了她 才會想到你的好
不信你可以試試看
<人都是很犯賤的動物 越得不到的越想得到 任何人事物愛情都一樣 >
只有自己努力追求付出 才會好好珍惜 切記 !

所以希望她能找到理想鄉,不要再迷失了。

flyff wrote:
只能跟你說,你能遇到更好的,這女生能輕易的和其他男人走,不要也罷。
到時候結了婚,之後出了問題更麻煩

感謝您。

殺破狼~丹 wrote:
慘的是...樓主是虔誠基督徒......
到時可能連主動提出離婚...都不能......
上帝看見了樓主未來的困境
所以趕緊派了個使者(外國街頭藝人?),帶走了這女人......

是這樣嗎?XD

ev520 wrote:
『信與不信不能同負一軛』(林後6:14)經文
從您的回應看來
您似乎不是一個虔誠的信徒喔

"你們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負一軛。"(林後6章14節)
乃是"不可並用牛驢耕地"(申22章10節)那條律法之引伸,
當時使徒保羅做出這段教導時,
並非"單指"婚姻或兩性關係,
而是針對全人生活的教導。
理性來說基督徒具有嚴謹的價值觀,
信跟不信的人走這條路需要付上很多代價,
但可以帶領另一半信神的話,
這代價值得。

草莓凍 wrote:

"你們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負一軛。"(林後6章14節)
乃是"不可並用牛驢耕地"(申22章10節)那條律法之引伸,
當時使徒保羅做出這段教導時,
並非"單指"婚姻或兩性關係,
而是針對全人生活的教導。
理性來說基督徒具有嚴謹的價值觀,
信跟不信的人走這條路需要付上很多代價,
但可以帶領另一半信神的話,
這代價值得。

...(恕刪)



的確,保羅的"不要同負一軛",跟兩性婚姻一點關係都沒有。

保羅反倒說過:"因為不信的丈夫,因著妻子成為聖潔。" (林前七)

耶穌帶彼得到"水深之處",魚獲滿載,告訴彼得"要得人如得魚"。

彼得嚇得要命。

帶領另一半信神,比選一個主內的另一半,要難得許多(需要付上很多代價)。

是神揀選的我們,而不是我們來揀選神。

我們傳揚福音,而不是去控制、操控別人。

婚前性行為,是那麼的誘人。有誰能抵擋得住呢?

這些苦果,剛好而已。
如果故事是真的,那我會勸你要去檢查一下有沒有罹患性病可能,並且儘可能離這女生遠一點。


草莓凍 wrote:
基本上基督徒結婚是不能離的。


1.雖然我的好朋友 小月月已經脫離基督徒非常多年了(雖然召會裏有一部份是很優的基督徒 一部份算是平淡 但善良的基督徒 但只要出現少部份死愛錢的 有企圖的 還是在北部欠兩三千萬 落跑到中部來當基督徒的這些少數人~ 只因為少數這些壞基督徒 就能將我搞到多道骨折), 但 他還是覺得確定能娶對方,才推倒人家 比較算是合理。

很明顯的, 上面這句話你就能用基督徒的規矩來談, 但推倒的當時 你卻沒確定就是跟對方能一生一世 爾後再推倒。


所以他有三十七年 純陽功體!! 這可不是開玩笑的‧‧‧ 當今世上第一人!

草莓凍 wrote:
您好像很在意那個人,
但已經歪樓了。


2.我必須弄清楚整件事的過程。

泛泛之交會要求人家幫我出房租? 哪怕是被推倒過的女朋友 也不一定敢要對方出房租。

這中間有非常不合理之處! 我必須搞懂它。

看是不是有什麼條件交換?

還是有提到交往多久,後續婚姻? (所以對方誤以為就是男生照顧女生 才試探性的問你要不要幫貼房租? 當然要不要出 選擇權還是在你!)

還是對方是不是所謂的在測試男方是不是真心 所以才隨便開出個藉口(貼房租) 看男方願不願意為自己付出?
[小月月遇過的有 要買一顆鑽戒(30萬)的給她 表達真心。 還是要一千萬的透天送給她 表達真心。] <=== 當然 我才沒那麼呆捏‧‧‧ 我也不會特意去講人家的什麼不是。(就對方要的 不是我能給的,所以就是祝福對方! 其實大部份塵世中人都是如此~也不用特地因為這事就一直常掛在口 好像對方多不好似的!) [我講的那些極度死愛錢的壞基督徒 那是真的很壞 我才會講出!]

還是有什麼其它我暫時沒想到的原因? (反正大家都不認識 你可以直接開誠布公跟我說真心話 說事實!)

我最近工作很忙 沒辦法這樣問第二次 第三次 第四次!
不用這麼悲情,就當自己遇到一個神經病,往前看吧,過去的事已不可能改變,當你年老時再回首只會一笑置之~

草莓凍 wrote:
故事開始前,我想分...(恕刪)

草莓凍 wrote:
故事開始前,我想分享...(恕刪)


很努力的看完了…

感覺上…好可憐啊…

若是我…早放生囉…
看完了~~
覺得男人是不是遇到了自己腦袋中心目中的女神
把自己的第一次(文應該沒看錯)與女神就這麼的....
所以才會這麼地難以忘懷~~感傷~~


問題是這女的很有事耶~~

ssschkuo wrote:
的確,保羅的"不要同負一軛",跟兩性婚姻一點關係都沒有。
保羅反倒說過:"因為不信的丈夫,因著妻子成為聖潔。" (林前七)
耶穌帶彼得到"水深之處",魚獲滿載,告訴彼得"要得人如得魚"。
彼得嚇得要命。
帶領另一半信神,比選一個主內的另一半,要難得許多(需要付上很多代價)。
是神揀選的我們,而不是我們來揀選神。
我們傳揚福音,而不是去控制、操控別人。
婚前性行為,是那麼的誘人。有誰能抵擋得住呢?
這些苦果,剛好而已。

揀選我們,我們無法揀選神,
因此只能求神憐憫。

js_corps123 wrote:
如果故事是真的,那我會勸你要去檢查一下有沒有罹患性病可能,並且儘可能離這女生遠一點。

會的,感謝提醒。

險路勿近 wrote:
不用這麼悲情,就當自己遇到一個神經病,往前看吧,過去的事已不可能改變,當你年老時再回首只會一笑置之~

待時間證明吧。

Lilyandy wrote:
很努力的看完了…
感覺上…好可憐啊…
若是我…早放生囉…

alice1979 wrote:
看完了~~
覺得男人是不是遇到了自己腦袋中心目中的女神
把自己的第一次(文應該沒看錯)與女神就這麼的....
所以才會這麼地難以忘懷~~感傷~~
問題是這女的很有事耶~~

有時候...放下不是這麼容易,
就像前方有溺水的孩子而你手上剛好有救生圈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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