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主的父母拿出了安坑房子的頭期款,是為了讓樓主有個房子,強迫兒子可以存錢啦。可是因為坪數太小,也因為心疼樓主夫婦上班可能不方便,更想年輕人可能不想與老人家住在一起,所以委屈自己,跑去住安坑的房子。然後花大錢幫樓主裝潢新居。從頭到尾,只見樓主父母的為兒女想太多。但是,兒媳婦卻完全不領情!可謂給盡了好處,人家還不一定高興啦!
所以就是老人家對小孩子太溺愛啦!甚麼都為小孩子想,但是不見得人家小倆口會高應啦!
如果我是樓主的父母的話,
第一,我不會付這個頭期款。想買房子,自己有能力去買才買,不關我的事啦!
第二,結婚後想住哪裡,自己想清楚,想與我們老人家同住的話可以,但是想要有獨立空間的話,自己想辦法,搬出去自己租房子住,或是自己有能力的話自己買房子。休想要老人家一毛錢。那些是我留著的老本!
第三,有能力養老婆才結婚,沒能力養老婆,就不要結婚,不要來煩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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