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遇到瓶頸,好無助.................

這麼簡單的問題, 小兩口去住安坑新小房子才是真正恰當的行為.....為人子女應當為長輩想.....現在你如何對待你的父母, 將來你的子女也會是如此的對待你們.....父母親是客氣的想疼惜未娶進門的媳婦, 但是為人媳婦的可千萬別把自己的身分給忘了才是!!!!
這個問題的核心就是樓主的父母太寵樓主了!替樓主想太多了!許多台灣人的父母都是這樣子啦。

樓主的父母拿出了安坑房子的頭期款,是為了讓樓主有個房子,強迫兒子可以存錢啦。可是因為坪數太小,也因為心疼樓主夫婦上班可能不方便,更想年輕人可能不想與老人家住在一起,所以委屈自己,跑去住安坑的房子。然後花大錢幫樓主裝潢新居。從頭到尾,只見樓主父母的為兒女想太多。但是,兒媳婦卻完全不領情!可謂給盡了好處,人家還不一定高興啦!

所以就是老人家對小孩子太溺愛啦!甚麼都為小孩子想,但是不見得人家小倆口會高應啦!

如果我是樓主的父母的話,

第一,我不會付這個頭期款。想買房子,自己有能力去買才買,不關我的事啦!
第二,結婚後想住哪裡,自己想清楚,想與我們老人家同住的話可以,但是想要有獨立空間的話,自己想辦法,搬出去自己租房子住,或是自己有能力的話自己買房子。休想要老人家一毛錢。那些是我留著的老本!
第三,有能力養老婆才結婚,沒能力養老婆,就不要結婚,不要來煩我!





想到自己如果老了

要將辛苦打拼的景美房子給兒子

自己要搬到不方便的安坑

不知足的媳婦還嫌 40坪小 不想和小姑住

且不去安坑的原因是賴床 沒捷運

應該會想當初那一發 要拔出來射才對
自私的女人+10000000000000000
有嫁妝嗎?還是尬一棟樓阿厝
如果都沒有 還這樣支支歪歪的
那真的要好好考慮考慮

都幾歲的人還會拿賴床當藉口
而樓主居然也把它當一回事 ...你還在醉嗎?

你想要大家給個意見
無非是想拿它來把你妹趕走 好讓自己心安一點
若是的話
你跟你阿那達還真的是天作之合阿



父母太寵兒子會退到安坑真委屈 這事再退搞不定 娶進門後才是心苦災難的開始
像個男人硬起來吧.
重新考慮要不要結婚
樓主的女友太自私+1

真要結婚的話
我支持前面幾位說的
搬到安坑去住
別把問題複雜化了
想賴床的話自己想辦法搬到市區去
不太能同意vpoint大大

大家都是一家人,幹嘛搞的那麼僵.....還主張所有權勒....
百善孝為先(愚孝除外)
不要把國外那一套視做聖經,在什麼國家就得接受這國家的文化.

我倒覺得,樓主未婚妻真的在行使所有權:
1.公婆的兒子是我的老公,所有權歸我.
2.公婆自己的房子與買給兒子的房子,未來還是我老公的,所以所有權也歸我.
3.既然所有權都是我的,那我要公婆住哪就住哪,小姑?遲早要嫁人,所以是外人,
外人亂我清幽者,視投名狀,必驅之~

好個所有權啊....
我也住景美
在景興公園旁邊
我大概瞭解這裡的狀況與房價

我想說 如果我是樓主
我的決定就是
我去住安坑
一來那是我的名子的房子 名正言順的兩人世界
二來老婆愛賴床這根本不是理由
好在我是文明人,不然是我女友說這裡由,一定是兩巴掌呼過去
還有交通便利 對老人家也方便(有吃 又有醫療)
如果晚上想去文山社區大學(景美國中)上上課寫寫書法,學學畫 也方便
對老人家來說 這才是最好的

妹妹就跟爸媽住景美八

凡事有一好沒兩好拉
有辦法就是自己在景美買一戶....



\( ̄︶ ̄)>...
小心自私的女人以後會愈來愈難看
倒不是她變醜了
而是
你的心境不同了
交往十二年的確很穩定
但是一結婚就不同
心態上差很多
女人覺得自己很吃虧
所以很敢要
女友---八字沒一撇, 意見不用太多
老婆---要囉嗦就不要嫁, 要嫁就不要囉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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