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真的 掰那些很狗屁的理由 只會讓別人覺得很好笑, 女生只要願意 你這樣講 她就懂了
至於後續會發生什麼事, 這就不多說了...
相對的 如果女方覺得還沒有準備好 就不要跟男生回家過夜
基本上 當決定跟男生回去時, 表示妳已經給男生機會 也可能預想過後續的事情了--
我朋友碰過這種事情--帶了人回家 睡了同一張床 除了最後一關沒做 其它做得差不多
最後一關沒做是因為 女生在床上反悔, 說他很色 不要臉之類 (他後來有跟她告白哦 不是玩玩而已, 只是他是快攻型的)
我朋友自然覺得很無辜, 因為他覺得 妳可以事前就拒絕 都睡在床上了 才講這些不是很可笑?
不過說真的, 儘管今天到了床上, 即使事到臨頭妳突然不想了, 妳也可以把他踢下床說不願意
性跟愛之間並沒有直接的相連性, 不過 能相輔相成是最好的, 這是很實際的角度
自己的身體 要自己懂得保護
我跟我老婆交往近兩年.結婚八年.等於認識了十年
十年來我還真的沒問過他的以前交往男友情形
認識跟了解現在的你(他)不是更切實際一點!!
兩個月就想要推倒.對於你的性格而言是快速了點
我想版大應該是想天有心靈上及感覺上的交集
再不自覺的"自然"的發生那檔事.而不是開口就說"我們來吧!"
聽你描述.老實說你的個性跟你現在的"男友"有很大的差異
建議多交往一些時間.再觀察看看.我指的是個性上的相契
個性都不合了.做那檔事只能叫一夜情不叫感情~
尤其建議如果在發生生活上各種事情的處理上更是可看出個性與你合不合
好吧~我承認當初是我老婆看上我跟她出遊發生車禍的後續處理上才決定終定一生的
1.車禍->私了->各自閃人
2.車禍->報警->測量->裁決->不服上訴->調解委員會->不服上法院->開兩次庭->判對方要賠3萬元
->對方不鳥不賠->再開庭申請強制執行->查封對方資產->強扣對方薪水3分之一->3萬到手

我選第二樣~v v因為我夠龜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