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個……這樣算太快嗎??

要帶回家很簡單, 直接問她, 願不願意來過夜就好了...

說真的 掰那些很狗屁的理由 只會讓別人覺得很好笑, 女生只要願意 你這樣講 她就懂了
至於後續會發生什麼事, 這就不多說了...

相對的 如果女方覺得還沒有準備好 就不要跟男生回家過夜
基本上 當決定跟男生回去時, 表示妳已經給男生機會 也可能預想過後續的事情了--

我朋友碰過這種事情--帶了人回家 睡了同一張床 除了最後一關沒做 其它做得差不多
最後一關沒做是因為 女生在床上反悔, 說他很色 不要臉之類 (他後來有跟她告白哦 不是玩玩而已, 只是他是快攻型的)

我朋友自然覺得很無辜, 因為他覺得 妳可以事前就拒絕 都睡在床上了 才講這些不是很可笑?

不過說真的, 儘管今天到了床上, 即使事到臨頭妳突然不想了, 妳也可以把他踢下床說不願意

性跟愛之間並沒有直接的相連性, 不過 能相輔相成是最好的, 這是很實際的角度

自己的身體 要自己懂得保護

這樣好像有點太快。不過你可以試試他是不是對性為出發點。要是他尊重你的話他也不會有這動作。
愛是互相尊重不是未嚕性愛而愛你。要是他是未嚕性愛。愛你。妳還是放棄他會對你比較好喔。
推倒的時間點跟對方是不是值得託付終身,這完全是兩碼子事情
如果你把這兩件事牽扯在一起,很有可能你的Mr.Right就這樣被你fire掉了

重點是你要用心看這個人到底適不適合自己
兩個人的個性契合度,兩個人的興趣、生活圈有多少交集,這些才是重點

當初跟我老婆交往不到一個月就推倒,當時她也是被我半推半就...
但是後來交往7年,結婚到現在快5年
如果照樓上那些評估的標準,我們可能也沒機會走到現在

所以要提醒樓主的是
推倒的時間點與對方是不是Mr.Right這根本沒關係
你現在把自己防線看得這麼緊,到時候拖到35歲之後才來後悔,你覺得到時候還有多少人對你有興趣?



邀你去他家看書.聽音樂.八成是要凹腳啦~
我跟我老婆交往近兩年.結婚八年.等於認識了十年
十年來我還真的沒問過他的以前交往男友情形
認識跟了解現在的你(他)不是更切實際一點!!
兩個月就想要推倒.對於你的性格而言是快速了點
我想版大應該是想天有心靈上及感覺上的交集
再不自覺的"自然"的發生那檔事.而不是開口就說"我們來吧!"
聽你描述.老實說你的個性跟你現在的"男友"有很大的差異
建議多交往一些時間.再觀察看看.我指的是個性上的相契
個性都不合了.做那檔事只能叫一夜情不叫感情~
尤其建議如果在發生生活上各種事情的處理上更是可看出個性與你合不合

好吧~我承認當初是我老婆看上我跟她出遊發生車禍的後續處理上才決定終定一生的
1.車禍->私了->各自閃人
2.車禍->報警->測量->裁決->不服上訴->調解委員會->不服上法院->開兩次庭->判對方要賠3萬元
->對方不鳥不賠->再開庭申請強制執行->查封對方資產->強扣對方薪水3分之一->3萬到手

我選第二樣~v v因為我夠龜毛~
想必樓主應該是高中生吧...
這種事忠於自己就好...
如果男方不能接受...
那就分手吧...



做自己好自在
piccololin wrote:
推倒的時間點跟對方是不是值得託付終身,這完全是兩碼子事情
如果你把這兩件事牽扯在一起,很有可能你的Mr.Right就這樣被你fire掉了


+1

這本來就是兩碼子事

還有...
如果兩個人真的互相喜歡,感覺到了,氣氛到了,要花多久會到幾壘根本就沒有一定標準
很快得到就會不珍惜也是因人而異,跟本不能一概而論

妳會覺得不舒服.不自在那是因為妳線階段還沒有真的很喜歡他,或還沒有準備好而已




我只能說...有些時候,男生故做紳士刻意跟女生保持距離,暗中生氣跳腳的是女方
這種事情的拿捏根本沒有一定標準
真正的答案都是要問妳自己
我大學同學在大二期末考前,女友跟他分手。
但是最後一夜,他說他女友要給他「補償」,所以要把身體給他,但是同學傻傻的沒動作(處男總是想太多)

後來同學結婚了都還說:早知道當初要上才對。

這就是男人阿~

看來這位「男孩」的這位男友應該吃過很多了,處男通常不會衝那麼快,
就是「食隨知味」的,才會趕著要吃全餐,因為目的就是吃全餐,久了就涼掉了,難上。

小心點,這種交女友≠找老婆,只是想喝牛奶罷了。
惡魔常常偽裝成假先知的模樣 帶領無知的羔羊走進死亡的墓地
一個願打一個願挨,看你要當打者還是挨者而已

還有回應都只是參考,感情這種事情沒有標準答案,還是要你自己判斷

純純的愛?蠢蠢的愛?都只是人生的一個過程罷了

除非說以結婚為前提交往,看看他的反應,哈...
我個人認為
交往兩個月
如果是牽牽小手應該還OK
如果要更進一步
或許就看你自己了
當然
從文中看來
或許你會覺得不妥
我覺得
如果覺得真的不妥
那就毅然而然的拒絕
千萬不要有讓人覺得欲拒還迎的感覺
因為那種感覺會讓人更想喔...
HIHI~~
以一個六年級後段班的老人眼光來看
是快了一點啦~~~不過 先牽手應該是ok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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