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無聊轉電視,
看到一個介紹大陸民族的節目,
介紹了一個很特別的雲南摩梭族走婚制度,
簡單說就是男女朋友並不需要結婚,
女孩長大了,
家長就會準備一間閏房,
專門給女孩跟他男友使用,(但只限於夜間,白天則各自回到自己家中和自己的家人相處)
生下的小孩就歸女方家照顧、男方不過問,(雖沒有爸爸但有舅舅代替)
男女生若感情不合了,
女方就會把男的衣鞋放門口,
男方就知道該分了,
自此男、女生又可以自行再找對象....
看了以後,
我真覺得當初想出這個制度的人真是天才呀...
這個制度有幾個很大的優點:
1.婚姻不再是兩個家庭互相適應的問題。
2.真得無法長久相處也不會有婚姻的枷鎖。
3.男女分了各自都有家庭支撐,不會有經濟上的問題。
4.男女分了,不會產生單親兒,造成不幸的兒童。
5.真的可以愛得沒有負擔,想長長久久也行。
感覺很符合現代的愛情觀耶....而且也把缺點改善了....
當然一定也有某些我們沒想到的缺點,
不知道有沒有立法委員(例如:兒福或婦女弱勢團體)想推動的.....
不過我覺得我想太多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