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謎之音:你一定要來這樣的開場白嗎? 好冷啊~
)昨天剛好是中秋佳節, 難得公司放假, 就晚上相約在大陸經商的同學&朋友去烤肉聚會
其中A君是我以前的同學, 朋友以上、死黨以下的關係
或許是昨天喝多的關係, A君跟我說了一件事...
A君喜歡上一個B女, 而B女是A君在前一家公司的同事, 離職後也有與B女那一小團體互相往來
其實A君以前在舊公司就喜歡B女, 但是礙於一個老觀念, 讓A君一直不敢表白
那就是......兩個人是同姓氏...
在老一輩觀念裡, 確實是不太認同同姓氏的有婚煙關係, 但是近幾年來, 還是有很多同姓氏的結婚
就連同名同姓的結婚了啊~
A君說想跟B女表白, 不想再繼續為同姓氏的問題而苦惱, 否則, 或許一段好姻緣就這麼遠去....
我也稍微找了一下資料, 比較攏統的同意是要兩方的祖先在六代內沒有近親關係, 這是可以解釋說, 只要雙方在族譜上找不到六代內有親屬關係, 就可以有婚姻關係嗎?
還是有其他資料, 屆時可以讓A君義無反顧的去追求B女?
希望在這一方面有資訊或有經驗的(自己的、親友的或是朋友的), 希望可以讓我多了解
我也希望A君可以去追, 但是礙於傳統觀念下, 暫時先不敢叫他衝, 等下衝出軌, 我也有責任啊~
還是保險一點啦~
在此先感謝大家的協力和資料!!

都作古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