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我在某部的某單位的某中心的某區隊裡擔任一兵(已經破百了),最近發生感情上的困擾,就是單位有一位女中尉,是小弟心儀的對象,電話、有了,MSN、有了,問題是我該如何開口約她出去玩?
又不想引起對上的注目,這樣算以下犯上嗎?會不會判軍法啊?
難得連假想說找她去春納,但是最近離營宣教又宣導不能去海邊‧‧‧‧
真是進退兩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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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編號:26904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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