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來感謝01 。從我追妹,到現在為人父親,有任何問題來此皆可得到不錯的答案~
現在又有問題想請教偉大的網友了。
小弟跟家父母 住新北市南邊(板土三鶯)
老婆有工作跟6個月小孩還有岳父母 住新北市北邊(汐止一帶)
生小孩後我們就沒住在一起
因工作跟家母中風的關係~~我一個人住在板橋 家母住三鶯
因小孩的關係~~老婆、小孩跟岳父母住
這樣過了半年後
這一週,老婆說希望我們三個人能搬在一起住,她覺得這樣下去沒有家人的感覺
選項1. 工作調去汐止,在汐止租屋 小朋友就近給岳父母幫忙顧 開銷多7000。但家父母就醫看診要陪同比較
麻煩
選項2. 請老婆跟小孩搬來板橋一起租屋。 保母開銷及租屋開銷多16000。
希望01的網友自能給一下意見讓小弟參考, 感恩
如有不清楚的,小弟會更新,謝謝
PS 老婆有工作
PS2問老婆她覺得如何,她回我說看我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