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剛剛簽約~但是名子要用我的還是老婆的還在猶豫!
其實我心裡是想要登記給她讓她有個物質上的保障~
只是還沒開口!
但是剛剛逗趣的問她,給我3個理由~為什麼買房子要登記在你名下?
她竟然是一副不悅、不想回答的樣子~
還認為本來就該登記給她~
(剎那我心整個涼掉~)
說真的~買房子的錢,也是辛苦賺存下來~~
老婆口口聲聲的要保障!那另外一半呢?
連個撒嬌都沒有~~~
哀...
請問各位的經驗是如何~
本王有個親戚的兒子,當初買房子,開玩笑問論及婚嫁的女方,最近手頭緊,頭期款可不可以先借個20萬,以後還妳,女方竟然說借你錢,這樣我沒保障,好,這男的幾年後房子的錢全付清了,女友卻開口說以後結婚房子要登記在她名下,這樣她才有保障,後來這個親戚的兒子就跟她分手了...哇哈哈...
本王的母后是有大智慧的女性,她曾對本王說:"以後房子自己買,登記在自己名下,千萬不要找女方一起分擔,也不要登記兩個人的名字,因為開口跟女方說要一起負擔,除了可能會被對方家人看輕之外,以後有問題也會灰煞煞,母后看太多這種事了,當母后的兒子一定都是骨氣的男人,要就靠自己買,乾淨利落...."
還有一點就是,這些不動產登記和財產制的問題,你要去找懂法律的人弄清楚,有不少人都是自己買了房子,離婚後,房子卻變女方的,最後自己流落到外面租房子,所以要小心,法律這方面要弄清楚....哇哈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