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個很好的朋友
是在當兵時認識的同梯
本來要在今年結婚
卻因為聘金和結婚一些的花費和女方談不攏
導致交往三年的戀情告吹
男方32歲,在新竹上班,月薪五萬~六萬
男生是單親,女生也是單親
交往期間
女方的媽媽要女兒寄錢回家時
都是男生幫女生出的~每個月大概寄五千塊
而且男生很省
每個月寄一萬给媽媽
自己只留五千塊的零用金
女生的一切開銷,吃、住、玩都由男生出
女生也因為沒有工作,所以每個月的勞健保也是男生在出
每個月花在女生身上的錢比自己還多
剩的就存起來
好不容易存兩百萬
有一點錢可以繳房子的頭期款
所以有了想婚的念頭
卻發生婚事談不攏
所有迎娶、婚禮等必要傳統習俗都要辦
不能公證
而且所有花費都要男生負擔
女方媽媽說她們是沒有嫁粧的,這點她們有強調
但聘金還是要收五十萬(放在女方媽媽的戶頭)
而女生的觀念是媽媽是生她養她的人
所以不甘涉,一切都由媽媽決定
我朋友已經心死了
他說,
自從和她在一起後
整個日子過的很辛苦
為了成家立業辛苦存錢
沒想到在提親會遭遇這樣的挫折
他說:他不如一個人生活來的自在
一樣租房子過生活,一個人生活品質會比兩個人好很多
不用被房貸壓榨二十幾年,還同時肩負養老婆、養小孩的金錢壓力
我們也替他感到很惋惜
讓一個傳統農業社會才有的陋習破壞了一莊美事
為什麼就不能把結婚想成是兩個年輕人共組家庭
而是把女兒當成像買賣一樣的交易呢?
但朋友間也一致認為分了也好
畢竟女生曾經在交往期間劈過腿
也曾經拿過兩次孩子(前男友和前前男友)
但現在有個情況是
女方有了
約一個月
這場親事確定是結不成了
而男生也不想和女生在一起了
但女方不願拿掉孩子
所以也尊重她
男生表示既然緣份已盡就拿掉孩子,
不要讓孩子又像他們一樣活在單親家庭的環境,
但不拿的話女生要自己養
可是男生這邊為了責任歸屬和將來法律的問題
不知道該怎麼處理
怕的是要是將來如果另外結婚娶了另一個女孩
前女友來討孩子贍養費的話
擔心又是另一場風波...
有沒有人知道孩子將來贍養費的問題該如何處理,
才能保障將來不會出現這樣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