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碰到一個抉擇
最近買樓在北市捷運附近
花掉大半積蓄還貸款了750W,一個月房貸本息要36K
小弟月薪平均50K~60K(差額是業績獎金),不用負擔家用,固定兩個月年終加一些績效獎金
有一台車每個月停車油錢保養保險約要一萬塊
雖然小弟不用負擔家用,但是電話網路基本開銷要2K左右
還不含以後新家的水電瓦斯第四台......
因為平常很少開車,一個禮拜開一趟就算多了
小弟想把車賣掉還部分貸款,估計可以賣到五十萬以上
多還掉五十萬每個月的房貸本息可以降低2500
可是女朋友希望我別賣
原因是結婚後生小孩沒車很麻煩
搞的我有點迷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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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的事是還沒打算,更別說小孩了
不過平均一個月會帶我女朋友回她宜蘭的家一次
可能沒有車的話也會小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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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想過變通的方法
我買在五樓有頂加
1.住在本樓層,頂樓出租約可10K月租金
2.住在頂加,本樓曾出租約可25K月租金
3.女友接來住,女方同意幫我出10K房貸
4.住在自己家,兩層樓都租掉抵房貸(但是家人希望買樓就搬過去住)
5.認真工作靠獎金生活
只是車子一個月燒一萬掉,女朋友又不支持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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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多數的鄉民都是支持賣掉的
畢竟房子入住後還有一筆家電家具小整修的費用
東扣西扣下來大概30W跑不掉吧
身上還要留個幾十萬防身
順便回復幾個問題
台北市捷運線買的是快三十年舊公寓
頭款噴了600W,好在家裡有幫忙,所以貸款只剩750W
女朋友是租屋在外的,一個月的租金也要一萬
所以想說住一起當做房租費用
她的月薪平均40~50K,變動部分也是業績獎金
先前她有提過想一起買房,可是只拿得出來150~200W
前提是要寫她的名字,後來想乾脆別用她的錢,未來同居或結婚再請她幫忙負擔一些就好
車子算一算兩年多折舊約15W,還在可接受範圍
所以才會想說先賣掉還些本金
附加
我31女方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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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部分鄉民
750W是貸款不是總價啦,地點在石牌與北投區間,離捷運站爬行可至
所以貴了些,不過周遭價格已經降不下來了
頂樓加蓋大概快20坪
主建物不滿三十坪(要移到地產討論區嗎??)
之前桃園女友也建議買在桃園
中壢地區透天五百就搞定,還附兩個室內車位
周邊開聯結車也可以找的到車位
不過現在大概要六百以上了
會選現在地點也是為了方便照顧二老
請問以後數位電視裝了可以不用繳第四台的錢嗎??
PS:Q大真內行,掐指一算就知道同業員工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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