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女同事紅著眼眶來上班,問她發生什麼事本來不說後來才說原因,原來是她的先生在外跟別人有小孩,她的公婆開心的不得了,她的先生再三保證對小孩的媽媽沒有情感這是不得已的選擇,否則爸媽逼迫要離婚,她先生也說當初本來要先跟她商量又怕被反對所以先斬後奏也一直抱歉。

同事結婚剛好10年一直沒受孕,檢查也都說OK卻都沒下文,她的先生在她公婆的壓力下只好做出這樣的選擇,她的公婆暗示要就接受小孩不然離婚。

想一想我的婚姻比我同事更久我也沒小孩,又讓我想到算命師說的我沒有孩子命我家老爺卻有子嗣,如果發生在我身上自己又會如何來看待。

女人沒有孩子的宿命難道就只能無奈接受這樣的選擇。
關鍵在男方

小孩只是藉口


結案


類sony9大大留

angela000217 wrote:
一位女同事紅著眼眶來...(恕刪)


如果公婆一定要抱孫子,老公又是獨子,好像也只能接受

畢竟是自己沒辦法生

就把小孩當領養來的,一樣好好愛他

但如果老公和孩子的媽藕斷絲連,牽扯不清的話

我會立刻走人!!

evie1204 wrote:
如果公婆一定要抱孫子...(恕刪)



是這樣嗎?


那小孩不是親生的太太會疼嗎? 一個女人不孕已經夠痛苦了還要看先生、公公、婆婆一家人疼著別女人生的小孩? 這個先生還挺狠的。

如果領養反而比較沒話說。
這真的是蠻悲哀的,如果是用試管再放到別人子宮,至少是大家同意的,現搞不好是跟別人直接自然受孕,這能忍著不離婚還真的有點困難!
有不孕門診啊,事在人為,去找小三的老公根本是在亂搞,可以把證據存起來,告死他,然後離婚,這男的根本不愛這女的。

我不能接受,不能接受的點是老公先斬後奏

連這種事都可以先斬後奏,那還有什麼事不行



如果老公真的很想有小孩,又想要是"自己"的小孩

那為什麼不去和老婆一起做人工,就算人工做失敗

也可以和老婆商量有沒有其他的方法

重點是這是家裡的事,應該和家人商量,而不是自己做決定
angela000217 wrote:
一位女同事紅著眼眶來...(恕刪)

提告
假扣押
分財產

沒財產就爭贍養費~

人證物證俱在
是要默默流淚承受,還是反客為主化被動為主動
其實在在都說明了,大部分台灣女人的自主性只在婚前的選擇
婚後就甘願成為傳統的犧牲品了
男人,不會只有她老公一個算是

婚姻只存在夫妻倆人有共同願景的條件之下才成立
不然留戀啥錄用~~~

angela000217 wrote:
她的先生再三保證對小孩的媽媽沒有情感這是不得已的選擇...(恕刪)

插著插著就射了~真是不得已阿

angela000217 wrote:
一位女同事紅著眼眶來...(恕刪)

要不要接受看她的決定阿
如果是我的話...
大概會做兩種事吧...
1.離婚
2.不離婚,告老公小三通姦+防礙家庭告到底,總之有人要坐牢
從此當老公,公婆是陌生人,
孩子要進門可以,別指望我幫他做任何一件事或給他任何好臉色看
一個人也可以活著很精采
何必勉強活在那痛苦的世界裡
只是要走之前...
告死他 那孩子就是個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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