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好,小弟目前有一項事情非常困擾著我,家父在上個月過世了留下一塊土地在南部偏僻的地方,大約佔45坪並占總權狀10%,也就是說另外90%都分佈在各個遠方親戚手中.我有一個親妹妹也有回來幫忙處理喪事,她已結婚10多年並生了2小孩.她跟她老公也有另外買房子也在台北.
談到父親繼承人權利的部份,我跟媽媽,妹妹三個人在法律上都有1/3權利,她堅持她嫁出去出的女兒也要有1/3繼承權,因為她是跟我們家同姓.而我目前跟老婆住在台北也有買房子並有一個小孩,我妹妹認為哥哥想獨吞所有的權狀並之前兄妹的相處也不太融洽.她的態度法律上有什麼她就會分,在台北的老家(目前媽媽居住中)她說她也不會放棄.可是老家的房子我花的150萬裝潢怎麼樣我都不會分她,她也沒出過半毛錢.在法律上,她的確是有這樣的權利沒錯.
我提出一個方案給她,如果她這三個部份都可以確認就沒有問題,哥哥會分妳1/3.
(1)爸爸喪葬費用各出一半,不得有異.(政府補助的部份都要給媽媽,不能拿)
(2)之前追繳土地稅或著爸爸在外有欠稅的部份要平分,不得有異
(3)之前我給爸爸的生活費也要一人一半.我們家阿公阿嬤的墓也要每年去掃.(之前她都沒去)
(4)既然妳堅持妳是跟我們家的姓,所以妳一定什麼都要分的話而且強調男女平等.那歷代祖先的牌位妳也拿到妳們家去一起跟男方家的祖先祭拜.
1~3項她也沒有回應,但第4項引起我妹男方家超級不爽,她們爸媽說祖先牌位習俗本來就應該由長孫來拜,怎麼可以拿到嫁出去的女兒家拜?兩個不同的祖先放在一起家裡大大小小的事都會很不順.沒有人在這樣子處理的.這個道理我都懂,只是我不爽的是妳堅持並說跟我們家同姓,一直強調法律就是這樣子規定,說哥哥不懂法律.那我就說法律也沒有規定長子一定要祭拜祖先,妳為什麼不拿回去跟你們家男方的一起拜?怎麼這個時候不男女平等? 我妹妹就開始不做任何的回應(可能跟他們男方家有爭執?)
請問各位大大我這樣子做算過份嗎?法律也應該要合情何理,是吧!或者我有錯的地方請糾正我,謝謝!
9/6更新:
感謝各位大大幫忙,目前我也是一頭霧水,之前我就有提議先全部給媽媽,我的跟妹妹就都放棄,她一開始也說好,可是後來請她去辦文件確遲遲不去辦,後來又說不想放棄了,整個家庭牽戶籍到我們舊家,連小朋友也一起轉校並強調媽要孝順媽媽,還執意說是媽媽要她回來的,更可惡的事連我舊家我的房間也要佔,之後我說別睡在我的房間,她們一家四個人就全部住在另一間(3坪大小的空間),我真的不知道我妹在演那一部連續劇,自己有房子不住,全家牽戶籍回舊家.還屈忍在一個這麼小的房間.
後來我真的很不爽,我也說整個全家的家具家電裝潢都我出錢買,我一回舊家就對我態度很不好,聊天聊不到10句都開始吵架.我後來氣到把他們全家趕出去,她就說我憑什麼趕他們走,是媽媽要他們留下來,但我問媽媽她說就還好,沒有要他們一定要搬回來住.最後,我妹全家再度簽戶籍回他們的家,小朋友在轉學一次.
問題:
1.我妹妹到底在想什麼?
2.請問各位大大,你們有姐姐妹妹嫁出門,爸爸過世後就全家搬回來的狀況嗎?
3.我說如果妳不要繼承家裡的東西,我就先給妳住,但是如果妳一直強調法律,我也會把條件開出來,就是我一開文說的那四個條件.這樣的說法是否何情何理?
4.如果今天這個例子是反過來,萬一不幸爸爸過世了留下一筆負債.嫁出去的女兒是否也有權利義務去分擔債務?妹妹家父母親會怎麼看待這件事?
9/11再度更新:
謝謝各位提供寶貴的意見,目前最新的狀況哥哥我也同意法律上的說詞並讓妹妹繼承1/3土地,但是,如果妳要分就要付出相同權利與義務,總不能白吃白喝吧.祖先的事我也不跟你妹妹計較.
條件:
(1)爸爸喪葬費用各出一半,不得有異.(政府補助的部份都要給媽媽,不能拿)
(2)之前追繳土地稅哥哥先出的,妳也要平分
(3)之前給爸爸每個月的孝親費,妳也要平分
妹妹的說詞很妙,就說她不想分這1/3土地.只想好好的孝順媽媽,我就說妳也不用每天下班都載媽媽去吃飯吧.之前我還在家的時候(還沒結婚買房子),也沒看妳天天載媽媽去吃飯,怎麼現在天天都去,我有時候早下班要載媽媽去吃飯都沒辦法.媽媽都已經吃飽.
再來,妳又說妳繼承權1/3先給媽媽,然後又說媽媽如果以後要分妳,妳也會很高興.我就說妳要分就乾脆點,又不是不分妳,妳既不想履行哥哥我說的三個條件,又想要分土地.然後又要要回之前預先支出的喪葬費(之前喪葬費是我跟妹妹平分).這樣說法應該沒有道理吧?妹妹說不想跟我談條件,只想孝順媽媽.我就說要就現在談定,不要以後兄妹在吵一次,也不要留給後代子孫去煩惱.
我給妹妹兩個方案:
1.放棄繼承並簽切節書,同意放棄已經土地的繼承權.哥哥就把妳出的喪葬費都還妳.要不然就我先保管,等妳想清楚在說.
2.按法律分給妳1/3土地,但妳要履行我說的那三個條件.
妹妹接下來就傳一封簡訊給我,如果哥哥三天內不還錢給她,她就要報警抓我,並叫記者到我公司採訪我.她到底在幹嘛?是要恐嚇我嗎?條件都給妳選了,妳要依法律就法律,但基本應盡的義務要要做到吧?
VICINIPPP wrote:
我提出一個方案給她,如果她這三個部份都可以確認就沒有問題,哥哥會分妳1/3.
(1)爸爸喪葬費用各出一半,不得有異.(政府補助的部份都要給媽媽,不能拿)
(2)之前追繳土地稅或著爸爸在外有欠稅的部份要平分,不得有異
(3)之前我給爸爸的生活費也要一人一半.我們家阿公阿嬤的墓也要每年去掃.(之前她都沒去)
(4)既然妳堅持妳是跟我們家的姓,所以妳一定什麼都要分的話而且強調男女平等.那歷代祖先的牌位妳也拿到妳們家去一起跟男方家的祖先祭拜.
他會得到多少不是你決定的~~是民法決定的
你妹妹願意付出多少不是你能決定的~~是他自己願不願意拿出來的
當然你也可以都走法律途徑來解決
所以老實說你這個問題白問了
你如果在錢上面執著
我只能說~~你妹妹願意多給你多少都是你賺到的~~別強求!!
另外(4)真的太過份了,燒香拜拜是傳統,祖先由嫡系男生來拜也是傳統,
怎麼會連祖先的牌位也拿進來算帳呢?
~~人生有幾多個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