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遺產會有公平的嗎? 法律跟道德倫理要怎麼公平?(0911再度更新)

各位大大好,小弟目前有一項事情非常困擾著我,家父在上個月過世了留下一塊土地在南部偏僻的地方,大約佔45坪並占總權狀10%,也就是說另外90%都分佈在各個遠方親戚手中.我有一個親妹妹也有回來幫忙處理喪事,她已結婚10多年並生了2小孩.她跟她老公也有另外買房子也在台北.
談到父親繼承人權利的部份,我跟媽媽,妹妹三個人在法律上都有1/3權利,她堅持她嫁出去出的女兒也要有1/3繼承權,因為她是跟我們家同姓.而我目前跟老婆住在台北也有買房子並有一個小孩,我妹妹認為哥哥想獨吞所有的權狀並之前兄妹的相處也不太融洽.她的態度法律上有什麼她就會分,在台北的老家(目前媽媽居住中)她說她也不會放棄.可是老家的房子我花的150萬裝潢怎麼樣我都不會分她,她也沒出過半毛錢.在法律上,她的確是有這樣的權利沒錯.
我提出一個方案給她,如果她這三個部份都可以確認就沒有問題,哥哥會分妳1/3.
(1)爸爸喪葬費用各出一半,不得有異.(政府補助的部份都要給媽媽,不能拿)
(2)之前追繳土地稅或著爸爸在外有欠稅的部份要平分,不得有異
(3)之前我給爸爸的生活費也要一人一半.我們家阿公阿嬤的墓也要每年去掃.(之前她都沒去)
(4)既然妳堅持妳是跟我們家的姓,所以妳一定什麼都要分的話而且強調男女平等.那歷代祖先的牌位妳也拿到妳們家去一起跟男方家的祖先祭拜.

1~3項她也沒有回應,但第4項引起我妹男方家超級不爽,她們爸媽說祖先牌位習俗本來就應該由長孫來拜,怎麼可以拿到嫁出去的女兒家拜?兩個不同的祖先放在一起家裡大大小小的事都會很不順.沒有人在這樣子處理的.這個道理我都懂,只是我不爽的是妳堅持並說跟我們家同姓,一直強調法律就是這樣子規定,說哥哥不懂法律.那我就說法律也沒有規定長子一定要祭拜祖先,妳為什麼不拿回去跟你們家男方的一起拜?怎麼這個時候不男女平等? 我妹妹就開始不做任何的回應(可能跟他們男方家有爭執?)

請問各位大大我這樣子做算過份嗎?法律也應該要合情何理,是吧!或者我有錯的地方請糾正我,謝謝!


9/6更新:
感謝各位大大幫忙,目前我也是一頭霧水,之前我就有提議先全部給媽媽,我的跟妹妹就都放棄,她一開始也說好,可是後來請她去辦文件確遲遲不去辦,後來又說不想放棄了,整個家庭牽戶籍到我們舊家,連小朋友也一起轉校並強調媽要孝順媽媽,還執意說是媽媽要她回來的,更可惡的事連我舊家我的房間也要佔,之後我說別睡在我的房間,她們一家四個人就全部住在另一間(3坪大小的空間),我真的不知道我妹在演那一部連續劇,自己有房子不住,全家牽戶籍回舊家.還屈忍在一個這麼小的房間.

後來我真的很不爽,我也說整個全家的家具家電裝潢都我出錢買,我一回舊家就對我態度很不好,聊天聊不到10句都開始吵架.我後來氣到把他們全家趕出去,她就說我憑什麼趕他們走,是媽媽要他們留下來,但我問媽媽她說就還好,沒有要他們一定要搬回來住.最後,我妹全家再度簽戶籍回他們的家,小朋友在轉學一次.

問題:
1.我妹妹到底在想什麼?
2.請問各位大大,你們有姐姐妹妹嫁出門,爸爸過世後就全家搬回來的狀況嗎?
3.我說如果妳不要繼承家裡的東西,我就先給妳住,但是如果妳一直強調法律,我也會把條件開出來,就是我一開文說的那四個條件.這樣的說法是否何情何理?
4.如果今天這個例子是反過來,萬一不幸爸爸過世了留下一筆負債.嫁出去的女兒是否也有權利義務去分擔債務?妹妹家父母親會怎麼看待這件事?

9/11再度更新:
謝謝各位提供寶貴的意見,目前最新的狀況哥哥我也同意法律上的說詞並讓妹妹繼承1/3土地,但是,如果妳要分就要付出相同權利與義務,總不能白吃白喝吧.祖先的事我也不跟你妹妹計較.
條件:
(1)爸爸喪葬費用各出一半,不得有異.(政府補助的部份都要給媽媽,不能拿)
(2)之前追繳土地稅哥哥先出的,妳也要平分
(3)之前給爸爸每個月的孝親費,妳也要平分

妹妹的說詞很妙,就說她不想分這1/3土地.只想好好的孝順媽媽,我就說妳也不用每天下班都載媽媽去吃飯吧.之前我還在家的時候(還沒結婚買房子),也沒看妳天天載媽媽去吃飯,怎麼現在天天都去,我有時候早下班要載媽媽去吃飯都沒辦法.媽媽都已經吃飽.
再來,妳又說妳繼承權1/3先給媽媽,然後又說媽媽如果以後要分妳,妳也會很高興.我就說妳要分就乾脆點,又不是不分妳,妳既不想履行哥哥我說的三個條件,又想要分土地.然後又要要回之前預先支出的喪葬費(之前喪葬費是我跟妹妹平分).這樣說法應該沒有道理吧?妹妹說不想跟我談條件,只想孝順媽媽.我就說要就現在談定,不要以後兄妹在吵一次,也不要留給後代子孫去煩惱.
我給妹妹兩個方案:
1.放棄繼承並簽切節書,同意放棄已經土地的繼承權.哥哥就把妳出的喪葬費都還妳.要不然就我先保管,等妳想清楚在說.
2.按法律分給妳1/3土地,但妳要履行我說的那三個條件.

妹妹接下來就傳一封簡訊給我,如果哥哥三天內不還錢給她,她就要報警抓我,並叫記者到我公司採訪我.她到底在幹嘛?是要恐嚇我嗎?條件都給妳選了,妳要依法律就法律,但基本應盡的義務要要做到吧?





















1、45坪佔10%,那總地坪大概450坪。另外90%在其他親戚手上。常理來看,這塊地成為廢地的可能性非常高。

2、目前在台北的老家基本上是先下手為強,在贈與金額每年220萬的額度內用持份轉移的方式一點一滴過戶。基本上只要人還沒往生前都可以自由處份財產。生前沒處份的才適用繼承。
媽媽可以主張分得遺產的半數,剩下一半由媽媽,你及你妹均分。
所以媽媽可分得6分之4,你跟你妹各6分之1,這才是正解。
另權利義務應對等,要均分遺產自然應該分擔祭拜祖先。

令堂可以主張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

假設令堂名下無財產,那就是先分二分之一,所餘再由各繼承人平分,

以樓主的例子,則是媽媽取得三分之二,樓主及妹妹各得六分一.



最好的方法,先協議由令堂一人繼承後,(其他繼承人不用拋棄繼承,代書自然會處理)

往後看子女表現再來分配,能協議就協議,真沒辦法才走司法途徑解決,一點小小建議.


VICINIPPP wrote:
我提出一個方案給她,如果她這三個部份都可以確認就沒有問題,哥哥會分妳1/3.
(1)爸爸喪葬費用各出一半,不得有異.(政府補助的部份都要給媽媽,不能拿)
(2)之前追繳土地稅或著爸爸在外有欠稅的部份要平分,不得有異
(3)之前我給爸爸的生活費也要一人一半.我們家阿公阿嬤的墓也要每年去掃.(之前她都沒去)
(4)既然妳堅持妳是跟我們家的姓,所以妳一定什麼都要分的話而且強調男女平等.那歷代祖先的牌位妳也拿到妳們家去一起跟男方家的祖先祭拜.



他會得到多少不是你決定的~~是民法決定的

你妹妹願意付出多少不是你能決定的~~是他自己願不願意拿出來的

當然你也可以都走法律途徑來解決

所以老實說你這個問題白問了

你如果在錢上面執著

我只能說~~你妹妹願意多給你多少都是你賺到的~~別強求!!

另外(4)真的太過份了,燒香拜拜是傳統,祖先由嫡系男生來拜也是傳統,

怎麼會連祖先的牌位也拿進來算帳呢?
~~人生有幾多個十年~~
換個角色呢?
VICINIPPP wrote:
各位大大好,小弟目前...(恕刪)
財產由男丁繼承這也是傳統.
對自己有利的就是傳統.
對自己不利的就講法律.
人啊,說到利益,別想還有倫理道德考量.
先做好最壞的考量,主張支出平分是比較可行的.
至於繼承家姓,掃墓拜拜,他不做你也可以不做啊,敢不敢而已.

kidd9876 wrote:
他會得到多少不是你決...(恕刪)
這世上沒有公平的事,到最後只能依法律來解決,除非她自己的良心發現,不然你之前付出的就當作是你孝順父親的孝心吧,否則就只能夠拖著了~~
我也遇過跟你相似的情形,事實上我比你的情況還要遭,加油。
光是前3條件您妹妹都不敢回應了
可見人是自私的
看您是要爭一口氣還是想過安逸生活了
(對了,您父親留下的財產,您母親可以先要求婚姻的財產制要求一半是屬於您母親的而不計入被繼承財產內,然後剩餘的一半才是屬於被繼承財產,由您母親與您兩兄妹繼承,也就是您母親可得到整體財產的4/6,您與令妹實質可得各為1/6)
大大願意分享一下處理過程嗎?
因為我也即將要跟我家那些分責任跑不見人影分財產搶第一的姊妹們發動戰爭

coash wrote:
這世上沒有公平的事,到最後只能依法律來解決,除非她自己的良心發現,不然你之前付出的就當作是你孝順父親的孝心吧,否則就只能夠拖著了~~
我也遇過跟你相似的情形,事實上我比你的情況還要遭,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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