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sunboy wrote:請問可以查出一年多前發票的購買明細嗎?國稅局沒問題,就算七年前的,紙本資料也應該還在為了證明對方可能涉嫌偽造文書法院的法官或檢察官有這樣的權利嗎?檢察官不一定有,但是法官一定有
防制洗錢內部管制程序:(一)保存完整正確交易憑證之保存方式與年限:1.保存方式:對前述二之(三)各款所述之疑似洗錢之交易應留存原始完整正確之交易憑證。2.保存年限:前項申報紀錄及交易憑證應以原本方式保存五年。3.對於已停用信用卡者之相關資料應至少保存五年以上,如客戶申請文件、帳戶資料及通訊資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