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理解為什麼政府這幾年不斷的鼓勵生育
但卻不願意修法保護兒童呢

每天都會看到兒童慘死 受虐 性侵
今天看到一個新聞是15歲的少年頂罪 因為他的繼父虐死一個兩歲女童
前兩天還有基隆的五歲女童被繼父燙煙疤還用按摩棒性侵
不然就是幾十個男童被老師用手指性侵 其中一個男童平均三天遭受一次性侵

每天都會看到幾則
真的很心疼

到現在 我還是忘不了最可憐的王昊的照片
跟被餵毒的敘述


我覺得只要是傷害幼童 都是蓄意的
為什麼看到的判決都是過失呢
他們還小 無力反抗 還有甚麼過失可言 就是蓄意吧...

我可以理解法律只是要告訴加害人這件事是錯誤的行為
但是 這個判決 也會影響其他人的心裡
會有很多人會繼續心存僥倖的欺負幼童

我們都曾經是小孩過
我們或許很幸運的平安長大

生一個健康的小孩
媽媽需要做很多檢查 照顧好身體 經過生產生下
終於生下來了
也需要很多的愛心培養教育才會身心快樂的長大

兒童是國家未來的主人翁
除了父母是主要的負責人之外 保護兒童是每個成人的責任
兒童都應該受到好好的保護才是
請好好珍惜我們的下一代

很感慨的發了這篇文章
抱歉打擾了


文章關鍵字


有部法律叫: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不知道你說的沒有立法究竟係為何指

簡而言之, 台灣政客太多, 刑罰太輕, 才造就一堆鳥人鳥事.
-------------------- 你可以叫我趴趴,或者樹懶趴趴。 千萬別叫我樹懶趴。 --------------------
我說的是沒有修法 而不是沒有立法

我覺得虐待兒童等同於謀殺 而非過失致死 或者是傷害致死

也感謝你願意看我的文章
簡單講就是罰責處罰太輕;而協助又太少。
需要觀心注意、補助、救助的家庭太多,可政X錢寧願拿去放煙X也不要拿來救助這些家庭及兒童。
再者,兒童沒有投票權,對政客來說沒有X益。沒有利X的事情,政客就會X視不管、裝X作啞。幾乎沒看到任何消息說政府整頓社會扶助的資源(似乎沒聽過,如果有,那是我寡聞,請見諒。台灣的老有所歸、幼有所依現在絕大部份都還是依靠家庭自立,但現在的狀況是很多家庭都無法支撐老的小的,這種情形下沒人敢生小孩很正常!再者,還有些根本就是不容易發現原來是高風險族群的。政府資源或許可以做到先預防,但現在看來也難了-->>長年稅收不足!沒有錢那來的整頓規劃統合,政府能人這麼多,沒道理會沒人想到這種後果的。)
這些需要幫助的家庭也就是只能等著民間團體來幫助。
等不到,悲劇發生機率當然就高。
被犧牲的就永遠都是那些幼小的兒童。

我真的不樂見到這種情形。
每每看到一次虐童案,就覺得難過。應該要開心無悠慮過活的年紀,卻就這樣消失在人世間。怎能不難過...
小孩是未來,當父母沒有辦法完整照顧孩子的時候,我們這些旁人應該也要出手幫助。一個關心一個動作都有可能可以幫助無助的家庭及小孩,這才是互助的社會。因為,現實己經夠冷酷無情了。
希望不要再有虐童案發生了,每每發生都是在提醒我們,我們這個社會連兒童都自身難保。

(以上發言不喜也不要炮我,我不是來討炮的。)
虐童的案子多的事,離過婚的人又帶著小孩的人 最常發生虐童,也幾乎是"同居人"下的毒手(有報的在電視上了),沒報的多到數不清,基於小孩不懂得保護自己所以常常被打的案例超多,被弄到很嚴重的才會有社會局帶走,但基本上這個小孩心裡也是有創傷了,因為事情也發生了,那些 外來的 第三者 都會說 我一開始真的超愛他們的我把它們當自己的小孩...(俗語說人說的話聽聽就好 做都是一回事) 。

結婚後就請不要離婚,離婚就是一定小孩會有創傷,一定有陰影,不要再婚 再婚你的小孩一輩子活在大人很爽...有本事 小三 就別打別人的小孩連教罵都不行 免得小孩心理狀況很....
小星星麗奈 wrote:
不能理解為什麼政府這...(恕刪)


這是多數人不敢生小孩的原因之一
隱藏原因是 養孩子要錢要工作 怕照顧不好....


TAMEME wrote:
虐童的案子多的事,離...(恕刪)


這是傳統男女不敢離婚的原因.....
這點個人不支持也不反對...
謝謝你們的回文

說真的 兒童沒有投票權這件事我真的沒想到
難道他們真的這麼利益嗎....
再來是同居人的部份也是

這個社會到底是怎麼了
為什麼會這麼漠視
他們是我們未來的希望
我們應該要好好愛護才是
小星星麗奈 wrote:
我說的是沒有修法 而...(恕刪)


因為立委們沒空理這種沒有版面的法案

也不會有學生因為這種事就去佔據利立法院

王育敏立委推很久了 只能坐冷板凳


除了處罰太輕 很大的原因也是台灣人普遍將孩子視為財產

覺得打孩子們什麼 下手重的 又家醜不敢外揚

一定要等死了人 才會有人憤慨

父母們 下手前 請自己先想想 打孩子 是不是只是因為出氣 打完有教嗎?

還是 又是一邊打孩子一邊罵"看你以後還敢不敢打人"的矛盾場景


打孩子真有用 這世界就不會有壞人了
我有同感,虐兒的罰則太輕了
管教與虐兒的界線也很難釐清
法官們面對這種問題大多採取輕判
因為當父母離開了,孩子的照護會面對各種問題
整個就變成了一個迴圈,永遠找不到出口
.
在01這個網站或許真的可以問問
為什麼虐童的都以男性家人或友人居多
面對手無縛雞之力的孩子,怎麼能下得了手?
十幾年前
有個遠房的女性家人因家暴離婚,孩子爭取不過來
男方家堅持孩子是他們家的,要孩子就不能離婚
法院也是就這樣判給了爸爸
結果離婚後爸爸只想談新的戀愛,孩子丟給老人家照顧
後來媽媽才發現最小的男孩在家裡面被阿伯猥褻
只有目擊,沒有確切的證據,根本告不了對方
這一路走得真的很辛苦
.
不負責任的人,男女都有
但孩子是無辜的,沒有決心好好的照顧他們
就真的不要隨便做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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