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我女朋友的想法是那就生下來吧 我們也很喜歡小孩!!

可是上上個月我祖母剛過世 照傳統習俗來說 三年內都不能有喜事(應該?我也不確定)
也趕不及在百日內完婚 因為剩下不到一個月的時間...
所以我有幾個問題想請教一下!(雙方家庭都是傳統觀念的)
1.這樣的狀況 可以去"提親"嗎?? 還是以溝通的方式 跟女方家人說先登記三年後再補宴客?
2.習俗關係男方這裡不能公開宴客 女方可以訂婚宴客嗎?
3.如果先公證結婚 須要先給聘金嗎?
虧欠我女朋友太多了 連求婚都沒有就先懷孕
這幾天要先去挑戒指 先求個婚

目前的想法是
求婚 拍婚紗 公證結婚 蜜月旅行
三年後再補辦婚宴
這樣應該可行吧??有漏掉什麼嗎??

PS.準備當爸爸 好開心Y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