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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20出頭,我們相差了一輪多...
因為她說想去,所以就到了東海岸,風景很漂亮,可惜下雨

旅館是我挑的,找Tripadvisor上評價最高的那間,雖然不是星級飯店但剛好就在海邊所以感覺還不錯
不過因為只剩最後一間VIP四人房,所以只好訂這間,兩張雙人床...
第一天下午左右到,冒雨去海邊走走後就搭計程車去吃公正包子,然後又到自強夜市吃了一大堆海鮮然後回旅館...
回到旅館後她說她很累不想洗澡...我想說這樣的話我就自己先去洗,順便泡個澡,洗好出來後發現她轉身過去睡
一開始我就躺在她旁邊,不過因為我睡覺很容易把被子拉來拉去,所以後來我就跑去另一張床上去睡

隔天就去海洋公園玩,然後買了一大堆名產後回台北,回來後和朋友聊天...
18歲和20幾歲的女性朋友都罵我白癡,說女生都這麼願意和我過夜了代表有意思給我機會,結果我竟然跑去睡旁邊

想說自己真的老了,年輕的時候一定會給她吃下去...

不過想問問看女生們的看法,難道你和男性朋友出去過夜,就一定是會想讓對方幹嘛給對方機會嗎?









P.S:自強夜市的海鮮還不錯吃(喔依吸那攤),可惜蝦頭有點烤太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