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位朋友因婚姻走到盡頭了....男方簡稱A,女方簡稱B
現在在談離婚,但是B卻有一個問題一直不知怎麼處理,比較恰當?
當初她們不顧親朋的反對,硬是要結婚...
所以向銀行借錢,是以結婚的名義借貸...
錢是A借的,好像是信用不怎麼好,銀行要B當連帶保證人....
現在離婚是B提出的,若離了婚那還需要負連帶保證人的責任嗎?
或是請A去銀行修改保證人?不過這點好像很難...
而B想過若由她負擔一半,一次將一半金額直接付給銀行,保證人這部分可以取消嗎?
或是有其他的方式?
B也想過,若A真的不願意負擔,最後只有自己承擔這些債務....
因為B決定什麼都不要了,只要A肯離婚...
但B又很擔心,A不會要繳貸款,而要負連帶保證人的責任?影響其信用...
不知道有什麼比較恰當方式可以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