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浪費力氣了,雙方談一談,自己離一離吧!台灣目前的狀況,沒有法官想管這種案子,刑事捉姦在床就算二人脫光同睡一床,只要沒當場成功採集體液,通姦依舊不會成立,民事更別說了,公定價10~30萬,你就算拿到法院的債權憑證,也依舊可能拿不到分文.....走民事,每一件事你都必須先繳費,最後你應該會懷疑,做錯事的到底是誰?
107.206.607 wrote:如果女方有外遇拿她換下來的衛生護墊..與頭髮送驗如果衛生護墊.有別人的液體那這樣驗的出來嗎? _我都幫她想好說辭了:那天和那位男士出去, 天氣熱流了一身汗, 想說到汽車旅館先梳洗不料那位男士到了汽車旅館後一時性起, 就DIY起來, 因為一時找不到衞生紙, 我就把帶在身上的唯一個衛生護墊給他擦沒想到他擦完之後, 我發現分泌物沒有護墊很不舒服, 只好把那個唯一的護墊拿來用......所以體液是這麼來的....我們之間是清白的如果你硬要誣衊我, 當心我告你...以上-----------------------------------------抓姦還是要在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