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離婚有一個小孩,在我小孩還不到一歲時就認識了現在的男友,他知道我全部的情況,也幫我把小孩的監戶權和姓氏都改成女方的,帶我們出去玩也很疼小孩,小孩七歲了,但我們必需分手,因為他的家人不同意,所以我們還是要分開。
一個星期前我們才去看電影,下個星期回他家就是什麼都不回,還和我說我們結束,就這樣,又說他喜歡上別人,認識他的人都覺的他不太可能交別的人,朋友都覺得在一起那麼可惜,都覺得是家裡因素,加上他家人生病,更忙。
但是,我打電話過去他還是偶爾會接,傳line會看,但他覺得和感情有關的就不回,我不懂,心為何可以變的那麼快,但不懂他為何要心疼我用手打椅子,心疼我卻又要推開我,只因我不是良家婦女嗎?

依我看,"下個星期回他家就是什麼都不回,還和我說我們結束,就這樣,又說他喜歡上別人" 是真的回家有認識新對象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