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是個老實的小公司老闆,
有個女友交往了數年,
最近女友吵著要分手,
因為他經常往來大陸工作很忙,
被女友影響到都要看經神科。
如果女友狠狠的斷了來往就算了,
但她就是不斷。
而朋友也還愛著她。
最誇張的是前一陣子女友要向她借一筆不小數目的錢。
朋友想借她,
但又怕被騙了。
想找人幫忙。
期間兩星期,
每天3小時。
到家門口幫忙看有沒有男人接送。
時薪600。
如果證明有男友,再加紅包5000。
地區在台北市。
這樣的作法會不會有法律的問題?
謝謝各位前輩指點。
如有違版規,敬請告知。將自行刪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