純好奇:既然憲法保障同婚, 那近親結婚, 人與動物結婚, 人與機械或無機物(如石頭)也可以依憲法第7條, 22條和23條結婚嗎 ?許多國家已通過二等親結婚(圖中藍色的國家, 來源:wikipedia).一等親也能比照同婚的理由結婚嗎 ? 例如爸爸娶女兒.另一個問題是憲法能夠保障人與機械或電腦程式結婚嗎 ?如果可以的話, 機械人配偶在法律上有同等自然人的權利嗎 ?如果它永遠不會死, 保單/年金可以一直領嗎 ?有沒有法律專家可以開釋.
ytr654 wrote:人!不能和人以外的...(恕刪) 這次釋憲的第7, 22, 23條沒有規定結婚一定要人與人喔. 所以有此疑問.第 7 條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第 22 條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第 23 條以上各條列舉之自由權利,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