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遇被抓包,雙方鬧到法院,後來看在小孩份上雙方和解,對方至今不願去戶政辦理,還要照協議內容履行,我們雙方見面會互防,有重新上訴的機會嗎?和解是不是同等不成立?也無法追查?另外第三者可以反咬提告嗎?麻煩懂法律的朋友分享,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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